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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违建占地30亩遭举报一年未拆 官方称正处理

原标题:石家庄一违建占地30亩遭举报一年未拆,官方称正在处理

新京报讯(记者程亚龙)8月2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兆通村多位村民反映,该村有一栋占地30余亩的违法建筑。村民从该建筑开工建设起便不断联名举报。后此处被相关部门责令停建、查封、并要求退还占用土地,但该建筑不仅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

8月23日,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工作人员回应称,于2018年9月对建设方石家庄市宝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的处罚,并向长安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长安区法院政治处工作人员称,已于2019年6月底立案,目前正在办理阶段,其他情况不便透露。

涉事占地30余亩的违法建筑。受访者供图

涉事占地30余亩的违法建筑。受访者供图

临时“拆迁指挥部”变身豪华欧式建筑,禁止村民进入

东兆通村村民李先生称,2018年5月,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兆通村西南处一处占地数亩的养殖场因违建被拆除。此后,石家庄市宝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居公司)占用村集体土地,在此拟建一处占地面积更大的建筑。当时村里正处在拆迁时期,村民向村委会了解得知,上述拟建为拆迁指挥部,系临时建筑。

但村民表示,依据占地面积和房屋架构,看起来不像是要建成临时建筑。后村民向国土部门了解得知,这处“拆迁指挥部”,未取得任何相关手续。

村民李先生称,上述建筑大概于2018年年底投入使用。从外观上看是米黄色墙体的英式建筑,非常豪华。起初外部曾挂起拆迁指挥部的牌子,之后改成了“绿城·桂语长安”,疑似开发商的售楼部。周边设有停车场,还有保安站岗,外人无法进入。

8月22日,村民胡先生向新京报记者反映,他曾尝试进入被保安拦下。当时保安称此处为售楼处,由于未全完建成,禁止外人进入,日常开车出入的是地产商朋友。后有村民爬到附近一栋大楼楼顶上查看上述建筑的内部情况,发现里面建有疑似游泳池的大水池。“说是售楼部,感觉更像是私人会所”。

另有多位村民介绍,在上述房屋建设期间,村民们曾数十次拨打12345热线,并向长安区原国土资源局和区规划局举报。事后相关部门下达了责令停工通知书等,但上述建筑仍然昼夜施工。

违法建筑建设期间,石家庄市长安区政府下达的“查封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违法建筑建设期间,石家庄市长安区政府下达的“查封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相关部门先后4次下达停工通知,涉事公司被罚25万

村民胡先生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一份盖有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公章的“查封决定书”显示,天山大街与槐河路交叉口西南角违法建设的东兆通城中村拆迁指挥部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已于2018年6月28日下发“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当事人赵杰已于当日签收,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现依法对违法建设工地予以查封。

胡先生称,这份落款于2018年8月27日的查封决定书被贴在施工工地的大门上。但村民发现,此后工地仍继续施工,建成后使用至今。其提供的一段拍摄于2019年8月21日的视频显示,一处建筑外侧标有“绿城·桂语长安”字样,建筑墙体及内部景观灯火通明,门口有保安人员值守。

李先生证实,村民在向相关单位举报后,收到了一份盖有长安区政府公章的文字回复,上面提到,长安区住建局在2018年也曾先后4次下达《停工通知书》,并对违法建筑负责人进行约谈。

新京报记者在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查询发现,2018年9月10日,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向宝居公司下达处罚决定书,里面提到,该公司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违法占用东兆通村集体土地31亩,建设拆迁指挥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25.36万元。

但村民表示,从2018年9月国土部门责令宝居公司退还非法占有的土地并处罚款至今,上述违建依然挺立,村民土地仍未被退还。

当地相关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立案

拆迁指挥部,缘何建成了售楼部?实为违建,为何被罚款、责令退还土地后,仍不拆除?8月22日,东兆通村村委会一位值班人员称,拆迁指挥部是开发商宝居公司建设,目前既当作拆迁指挥部,也是售楼部。并称此处就是一临时建筑。西兆通镇办公室工作人员则称,由开发商建设拆迁指挥部是为了推动东兆通村的拆迁工作,帮助村民更快地回迁。

8月22日、23日,新京报记者分别拨打了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戴姓副局长、长安分局兆通中心所李姓负责人及西兆通镇分管东兆通村一位赵姓领导的办公室电话,均无人接听。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信访科范姓科长称,已按照相关规定于2018年9月份对宝居公司作出罚款、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的处罚。按照相关规定,宝居公司有权限在6个月内申请复议。但6个月内该公司未申请复议,故其所在单位向长安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目前长安区法院已下达了行政裁定书,已进入执行阶段。待没收后,政府可根据情况进行拆除,或采取委托村集体管理等其他办法处理。

8月23日,长安区法院政治处工作人员称,已于2019年6月底执行立案,目前正在办理阶段,其他情况不便透露。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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