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957份,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金额约15394.06万元。市生态环境局还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例。
一企业违法排污被罚款60多万元
今年5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道滘分局对位于道滘南阁工业区一简易铁皮厂房进行检查。到达现场时,执法人员听到厂房内有生产的声音,但厂房闸门处于关闭状态。检查人员抱着试试看心态去开启闸门,结果闸门并没上锁。打开闸门后发现,该工厂从事铝制品表面处理加工,在不到300平方米的厂房内,设有数十个大小不一的池体,池体周边污水横流,部分池体带有明显刺激气味。
执法人员在对厂房内的废水收集池以及在厂房外下水道处釆集水样检测化验后,发现铝、镍、铅等多种重金属严重超标。
经检查,该工厂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生态环境审批和验收手续,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设有阳极氧化、酸洗、碱洗工序。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处总投资额百分之三的罚款,即6000元,对其未验先投违法行为处60万元罚款。
执法人员与经营者余某取得联系并开展调查工作,因其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犯罪,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偷倒废水被公安机关查获
今年5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接到举报,在该村村委会对面排水渠内出现大量白色污水,大岭山分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排查,寻找污水源头。
排查人员在该村兴园路松山湖跨线桥旁的一处雨水口内发现有白色污水,雨水口内污水特征与排水渠内出现的白色污水基本一致。排查人员对该雨水口附近相邻的雨水口进行排查,均未发现白色污水,初步判断雨水口内的白色污水为故意倾倒后残留的。
排查人员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录像,发现一辆白色小货车在该雨水口停留时间与排水渠内出现白色污水时间基本一致。鉴于上述情况,大岭山生态环境分局立即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接到线索后立即开展调查,并于5月27日抓获嫌疑人曹某、卿某。
经查,曹某、卿某自2019年3月底至今在东莞市大塘村三诚丰厂负责拉走工业污水,其间将拉走的工业污水排放在大岭山镇大岭村纵队路一下水道排水口及大岭山镇大塘朗村天桥附近一下水道排水口。
5月27日,该分局执法人员对嫌疑人指认的东莞市三诚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进行检查。6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压铸、镭雕工序及相关设备进行了现场查封。
7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固体废物泄漏的违法行为处5万元罚款;对该单位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处9万元罚款;对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合格,已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处90万元罚款。
一批直排废水、废气企业被查处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查处一批直排废水、废气企业,现公布如下:
(记者范德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