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宿迁大润发“私罚小偷”内幕:系统培训“内保员工”,诱“猎物”上钩有规范流程|深度聚焦
记者/窦清实习记者/马卿王雨娟徐莉
▷举报人周晓伟的证据材料显示,2012年至2014年,超市私自罚款金额超过20万
走出大润发超市的防盗闸机,宋民以为没人发现,他刚顺走了两盒口香糖、几袋奶粉。这时,一名佩戴超市工作牌的人拦住他,将他拉进了1号收银台旁边的小屋。
屋内的墙上挂着蓝底白字警示牌:“忘记结账也要负法律责任”,落款是“富康派出所”。小屋里的两名工作人员指着标语,要求他签下和解协议书,并写下“请不要报警,自愿赔偿1500元”。
“我当时就看到了那个蓝色牌子,觉得自己实在不该这样。太后悔了。”宋民说,他只好按超市的要求去做。
那间小屋被称为“稽核室”,和解协议书则是一份表格,要求和解人填写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住址等个人信息,再陈述偷东西的事实,最后写上和解请求,“像是早就准备好的”。
事情发生在2013年3月12日上午大润发超市宿迁店内,半小时后,他被放出来,50岁的宋民从此再未向任何人提起。
2019年8月9日,深一度记者从爆料人周晓伟那里,找到了宋民当年的这份和解协议书。电话拨通后,宋民承认自己做法不对,但“总共拿了100来块钱的东西,为什么要赔1500?”
私罚超过百万,一笔达9000元
宋民并不知道,当年把他抓进小屋的超市员工,6年后会反过来举报超市。
举报人周晓伟提供给深一度的翻拍录像显示:一位带小孩的妇女被抓到稽核室后,先是作揖、最后下跪,另两名学生模样的年轻人在稽核室里滞留了近两个小时,最后他们都在交完钱后才被允许离开。而在周晓伟提供的和解协议书里,最大一笔罚金达9000元。
2019年7月,34岁的周晓伟将一沓和解协议书和收据公开,举报大润发超市宿迁店私自处罚小偷,索要高价赔偿。
周晓伟家住宿城区,以前是大润发宿迁店防损部内保科长,2016年被公司开除。此后三年,他在超市附近做小生意,仍然能够经常看到超市抓小偷。他手里的证据是2012年到2014年的超市内部档案,涉及金额20万余元。而据他称,自2008年开业至今,超市每天因此获利几百到数千元不等,总计获利超百万。
周晓伟称,自己举报前曾咨询过律师,得到的答复是超市涉嫌“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买强卖”等罪名。
深一度注意到,周晓伟提供的和解协议书上,有大润发超市值班经理、防损科长及员工的签字,收据上盖有“宿迁润良商业有限公司”的印章。
天眼查显示,宿迁润良商业有限公司是大润发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大润发是1996年在中国台湾创立的大型连锁综合超市,1998年进入大陆市场。截至2019年6月,大润发已在中国大陆开设408家门店,遍布29个省市自治区,其中江苏有89家门店。
2008年9月,大润发超市宿迁总店即将开业,招聘保安的启事贴满街头,店址为于市中心洪泽湖路98号。身材魁梧的周晓伟决定应聘,很快,他和齐玉祥等几个年轻人,成为大润发宿迁店的第一批员工。后来,因为业绩较好,齐玉祥被提职为防损部主任,成了周晓伟的直接领导。
大润发新门店的员工,基本靠老店的员工指导培训。周晓伟入职后被派往南京,接受为期一个月的“系统培训”,“主要就是干重活,比如去仓库搬东西、打扫卫生,考验吃苦能力”。一个月培训结束后,公司根据新员工各自的表现,再选派他们到不同城市的门店进一步培训。
宿迁店防损部划分为三个科:稽核科16个人,“主要的工作就是查小票”。外保科20人左右,负责巡视超市外部。内保科6个人,负责检查超市内部。
周晓伟被分到内保科,由公司送往大润发南通店接受新的培训。“其实就是教你抓小偷”,周晓伟说,他这才知道“内保”的含义。南通大润发的内保人员亲身示范,每天带领周晓伟现场学习。如何观察超市内的可疑人员,确认为小偷后如何抓住审问,索赔时如何摸清对方偿付能力,如何找到他们的心理弱点——这些都靠老员工示范教学。
半年后,周晓伟回到宿迁,担任内保科长,并负责给新入职的同事做同样的培训。
▷2013年的一笔罚款,金额达9000元
▷大润发宿迁店内部的监控视频显示,2019年4月1日,一名妇女在稽核室内跪地求饶,一旁是还不懂事的孩子
话术屡试不爽,小偷磕头求饶
第一次抓小偷的经历,周晓伟称已记不清,8年里,标准化的操作流程,让他易于忽略对个体的记忆。
首先,内保科的女性员工在超市的货架间徘徊,寻找可疑顾客。“这个还是女人比较擅长,小偷对她们警惕性不高。”周晓伟解释。
一旦发现有人私藏商品,或者拆解店内衣服上的防盗磁标,她们就会尾随其后,直到结账付款。防盗闸机时好时坏,并不能阻拦这类顾客大步前行,收银台到门口2米的距离,是他们全部的“悔改”机会。一旦出了超市大门,小偷的身份确认无误,内保科员工就会一拥而上,将其控制,小偷随后被送到收银台附近的“稽核室”。
稽核室不大,约4平米。一张白色电脑桌,两旁是椅子。墙上的蓝底白字警示牌格外醒目:“友情提示:忘记结账也要付法律责任”,落款是“富康派出所”。
“那个牌子是假的,是超市自己搞的”,周晓伟说,辖区派出所真名是“富康路派出所”,比牌子上的多个“路”字。他记忆中,派出所民警几乎从没来过,唯一一次是因为刚离开的小偷报了警,警察来到超市协商,超市很快答应把钱退给了刚刚受罚的小偷。
“事后报警的是极少数,大部分小偷只要一进屋,看到那个牌子就懵了,甚至跪地认错、磕头求饶。”这时,周晓伟会在早已准备好的和解协议书上记下小偷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并当场核验。
涉及到具体的索赔金额时,周晓伟说,往往要经过一场心理战的较量。内保科先查清小偷未付的金额,同时观察穿着打扮,判断对方的偿付能力后开价。一般都是十到二十倍的赔偿金,如果对方支付不起,内保科会威胁将事情告诉家人、学校、单位。“有年纪大的,我们就说马上告诉你家儿媳妇,让她看看你是什么样的人。”这套话术屡试不爽,小偷一般都会认错认罚。
至于那些记性不好、确实忘记付款的人,周晓伟说,“偷东西的事实”并没有改变,还得罚。最多的一次,一个小偷在试衣间拆解防盗磁标,身上套了五件衣服准备离开,最后赔了9000元。
从2008年至今,大润发宿迁店几乎每天都有小偷被抓。每抓到一个,员工奖励30元。除了熟练的分工,内保科的抓人技术也在推出一些新花样。比如周晓伟会故意把一些商品放在过道上,等人去捡。有人抵不住小便宜的诱惑,顺手牵羊的一刹那,殊不知已经被内保科的人盯住了。
接下来便是例行公事,网上流传的一份大润发员工手册显示,这个环节被称为“和解”,也即索赔:“肃窃处理过程中大部分顾客会一口咬定:‘我不是故意的,是忘了结帐。’顾客一般只愿补结帐,不愿接受公司的超出收银台未结帐作和解处理的决定。”
手册也解释了顾客拒绝的原因:“因为防损课法律意义上对此类顾客行为没有约束力,如肃窃处理和解(赔款)不当,易引起投诉(因顾客认为我们公司对他们没有制裁权)。”
但这种情况很少,因为手册还要求防损员工要“因人而异”、“灵活处理”,快速震慑到对方后,争取在两小时内处理完。
▷举报人周晓伟(视频截图)
▷大润发宿迁店(资料照片)
每周业绩评比,曾被小偷报复
有了这套流程,大部分情况下,抓到的小偷并不会送到派出所,而是就地索赔。
但还是有一些情况难以应对。有一次刚赔完钱的小偷报了警,告他们敲诈勒索。民警来到超市,让防损部把罚款退还给了小偷。周晓伟和同事被带到派出所,要求交代索赔是谁主使的。为了保住工作,两人拒绝交代,在派出所被拷了23个小时,“最后把我们放出来了”。
周晓伟说,如今这位办案民警已被调走。但事发当晚,周晓伟和店长田卫群、防损部主任齐玉祥三人,还是请办案民警吃了饭,表达谢意。“这都是日常的公关”,不愿具名的另一名被抓的周晓伟同事向深一度证实。
周晓伟说,防损部会下发一些内部资料,供他们学习使用。这些资料和一般的员工手册不一样,内容就是如何抓小偷。每年他还会被派到上海大润发总部开会,会上有防损业绩评比。每周,超市的内部邮箱里,会有总部发来的业绩评估。
在职员工刘方向深一度证实了这一说法,“如果你的防损业绩不好,领导会找你谈话,给你做工作。”刘方表示,现在自己已有两三年没做内保工作了,“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周晓伟在职的时候,一天内保科的一位员工在超市被人殴打,“大家都穿着便衣,也不好帮他。”经历了这次小偷的报复之后,内保科的工作积极性明显下降。
周晓伟说,超市内部所有人都知道索赔的事,但大家都不会说,索赔金额更不会告诉外人。每次收完赔款,钱会交给会计。当天的协议书会锁在稽核室的小箱子里。每周和解协议书汇送给总经理,由他签字,然后归档。
8月10日上午,大润发宿迁店客户经理杨翠霞在电话中告诉深一度记者,爆料人周晓伟确实是该超市前员工,但已被公司开除。并称,周晓伟的举报不排除是在恶意报复公司。
此前,杨翠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报料人的说法不符合事实,因“无公司盖章”,报料人提供的“大润发超市与偷盗人员达成的和解协议书”可能有别的情况,不予认可。不过她承认和解协议书上签字的人确实是超市职员。
对于周晓伟所说的“威胁”“看条件罚款”等情况,杨翠霞称,超市不涉及违法行为,上述手段是否为员工个人行为,还需配合警方调查。
截至发稿,对于私自处罚一事,以及是否为自上而下的系统性操作,大润发总部还没有任何回应。
宿城公安分局政工处尹主任表示,警方正在开展事件调查,对相关当事人和大润发超市工作人员进行询问谈话,也调取了宿迁大润发超市内部监控及相关书证,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
(应受访人要求,文中刘方、宋民、齐玉祥为化名)
责任编辑:吴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