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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笔信女教师罗生门:学校信访局本人各执一词

原标题:徐州女教师“绝笔信事件”罗生门

校长称,在协商过程中,他多次建议李秀娟走司法程序。如果李秀娟没有钱请律师的话,学校可以出这个钱。但李秀娟否认校方提出过这一建议。

8月4日晚上9点,徐州市珠山派出所接处警服务大厅,李秀娟坐在圆凳上,不断自言自语,“我不做笔录,我要回家,两个孩子还在家里”。她的丈夫坐在后排靠窗的位置看着她。

4日上午,李秀娟在微信号上发了一封求助信,她称女儿被同学无意伤害致左眼失明,因她几次向各级信访局上访,自己和丈夫遭到当地有关部门的不公正对待,“准备离开这个世界”。

发完求助信后,她喊醒熟睡的女儿说,“妈妈出去了,你看好弟弟”。

出门前,她告诉丈夫,“不想活了,走投无路了”。丈夫跟着她出门,一起打车去徐州市云龙湖边,关了手机。丈夫说,她做什么他就做什么,“死我陪着死,活我陪着活。”

4日下午,徐州警方在湖边找到他们,带回珠山派出所。

网友指导下发了绝笔信

39岁的李秀娟是徐州丰县周楼小学的一名数学老师,丈夫是该校校长。家中有一儿一女,大女儿今年十岁,小儿子两岁。这原本是一个幸福的家庭。但一年前的一场意外,打破李秀娟一家四口的平静。

在李秀娟的绝笔信中,女儿嘉嘉的眼睛被意外伤害致失明——放学时,两位打闹的同学无意间用校服拉锁碰到了嘉嘉的左眼。而她为女儿讨要说法的这一年内,“经历民警暴力殴打,扇耳光,拘留,行政处分,长期监视的噩梦”。

求助信中贴出的全家福照片。

求助信中贴出的全家福照片。

3月18日,李秀娟的丈夫被停职。他称,“他们说因为她上访,要停我的职”。但丰县教育局信访办主任丁攀表示,“他被停职的原因是公章使用不当,他给孩子的眼睛做法医鉴定,应该使用学生所在学校的公章,或者走法律程序,由法院指定司法鉴定,但他盖章用的是周楼小学的章。”

随后,李秀娟也收到一份丰县教育局名为《关于给予李秀娟记过处分的决定》(下称《决定》)的文件。《决定》中说明:李秀娟身为公职人员,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决定给予李秀娟记过处分。

据这份《决定》称,李秀娟在明知北京举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期间,经教育训诫,仍筹备前往重大会议举办地上访。3月2日,东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认定李秀娟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给予其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出了拘留所,我感觉女儿眼睛的问题(最要紧),钱不钱的已经无所谓”,李秀娟神情疲惫,哽咽着说。

她称,自己半年来一直在学校上课。6月底期末考试前,她的嗓子嘶哑到说不出话,“向校长请假他不批准,我都是举着吊瓶去监考去批改的试卷”。

“我实在走投无路了,我纪委也找了,市局也去了,他们一直说,让我直接找派出所、教育局,和他们没有关系。”

8月4日上午,李秀娟在几位网友的指导下,发布了一封绝笔信《这封信发出时,我和丈夫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了》,文章内容是她这几个月慢慢在手机上写出来的,其中修改了很多次,“想起一些事情就加一点”。

绝笔信的结尾,她写道:“我和丈夫是本本分分的老师,我们从来没有想过这种暴力会发生在我们家庭。我们的孩子看到罗烈暴打我后,每一次在街上看到警察都会吓哭。”

珠山派出所门前。

珠山派出所门前。

校长:学校组织三方协商超过15次

2018年3月12日,下午放学时,嘉嘉两名同班同学排队时打闹,无意间校服拉锁甩到嘉嘉的左眼里,李秀娟称,女儿回家后说她疼得蹲在地上大哭,班主任让这两名同学向她道歉。

李秀娟说,她当天就带着女儿去小区门口的诊所,医生开了消炎药和眼药水,“眼周都是肿的,眼里有红血丝,她喊疼”。药吃完后,李秀娟又去诊所开过一次药,但嘉嘉总说,看东西模糊。

4月14日,李秀娟带着嘉嘉去了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医生说孩子的眼睛视力只有0.01还是0.1(记不清了),诊断书上写着,左眼钝挫伤”。

但一份2019年8月1日由丰县教育局签署的名为《关于李秀娟反映学生梁某某眼睛被甩伤问题要求重查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披露,事发后班主任常老师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未发现嘉嘉眼睛有异常症状,其后,嘉嘉一直正常上学。

“报告”还称,约一月后,信访人李秀娟发现孩子左眼眼皮有个疙瘩,去丰县人民医院检查,4月16日嘉嘉在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做了眼睑肿物切除术,就医后要求学校出面协调医药费问题。

班主任常老师告诉新京报记者,2018年4月10日,她接到李秀娟丈夫电话,称需要带孩子去医院看一下眼睛。

常老师称,嘉嘉当天10点左右回到学校继续上课,女孩爸爸告诉她,医院称问题不大。常老师表示,她知情的唯一一次手术,是4月16日,嘉嘉在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做了眼睑肿物切除术。

4月25日,在校方的协调下,李秀娟和另两名孩子的父母见面协商,“他们愿意出两三千块钱”,李秀娟拒绝了。

6月25日,李秀娟和两位孩子的父母进行了第二次协商,“他们说愿意各出15000元,一次性了断”,李秀娟还是没有同意。

丰县实验小学校长李钊表示,学校组织三方协商超过15次,他参与的有5次协商,在4月25日的协商中李秀娟明确提出,需要学校和对方家长支付30万赔偿金。常老师证实了这一说法。

但李秀娟多次向新京报记者否认,她强调只和家长进行了三次协商,结果都不了了之,“他们都让我签字,一次性解决问题,我不愿意,我不知道孩子的眼睛之后会怎么样,我提出的方案是每一年或者两年结算一次医药费”。

上述“报告”称,丰县实验小学于2018年4月至12月10多次协调此事。因学生打闹与嘉嘉视力下降的因果关系没有得到确凿证据证实且李秀娟提出了36万多元的高额赔偿金,协调未果。

据李钊介绍,2019年7月下旬,校方决定暂时代赔偿李秀娟家庭部分费用,目前已支付3万多元,“然后保留我们下一步进行处理,比如说这两个家长进一步的诉讼的权利,给这个家庭以解决问题”。

李钊提到,在协商过程中,他多次建议李秀娟走司法程序,“对方两个家长不认可,又没有一个过错划分,出这个钱不是小数目。”他称,他提议过,如果李秀娟没有钱请律师的话,学校可以出这个钱。但李秀娟否认校方提出过这一建议。

信访局:先后三次越级进京访并登记

在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两个月,嘉嘉的视力没有任何恢复。

李秀娟和丈夫把女儿带到北京同仁医院检查,2018年7月3日,医院诊断证明书显示,“左眼神经损伤”。

让李秀娟接受不了的是,医生给孩子的左眼判了“死刑”,“她的眼睛已经这样了,看不好了,也不用治疗了,我感觉天塌下来了。”

北京同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图片来自微信公号:徐州民声

北京同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图片来自微信公号:徐州民声

丰县教育局信访办主任丁攀称,自己当时也陪着李秀娟一家到北京同仁医院,他记得医生说法是,“孩子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眼睛治好的可能性不大”。

2019年8月5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在医院见到为嘉嘉治疗的医生傅继弟,他称,“按照就诊原则,如果病人患病时间超过一个月,基本不考虑手术。”他解释,鉴定报告书显示,2018年7月病人检查结果为左眼神经受损,即已经失明,按照原则也不可能再做手术。不过他对嘉嘉已经没有任何印象,“这样的病人太多了”。

一年前,准备从北京回家的前一天,李秀娟前往国家信访局上访。走出信访局大门时,她被丰县驻京办的主任赵才柱等人拦下,“他说小孩的眼睛在学校受的伤,我们可以去找学校,他把我送回宾馆,让我们先回家等。”

去年12月7日,李秀娟拿到了徐州市中心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显示:嘉嘉左眼钝挫伤致左眼视神经损伤,左眼矫正视力指数/40cm达到盲目级,构成八级伤残。李秀娟找到丰县法律援助中心核算,“按我们丰县人均年收入47200乘以伤残基数,伤残赔偿金算出二十九万多,加上精神补助和发票上的钱,一共36万8”。

徐州市中心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

徐州市中心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

李秀娟带着《鉴定意见书》和一沓病历单、发票找到校长李钊,她称,“校长看了结果,说出于对小孩的人文主义关怀,学校可以看一下发票,愿意出一部分费用,但是有一个家长15000元不愿意拿了。”

被学校拒绝后,2019年1月29日,李秀娟第二次前往北京,“我一见赵才柱就一边哭,一边说,你为什么骗我?反反复复问他,他说晚上让学校来人处理问题”,李秀娟在宾馆等到晚上,只接到了亲戚电话,说家人遭到村里干部的威胁,陪她一起去北京的表弟连夜赶回了徐州。

2月1日,李秀娟再次去了国家信访局。

“报告”称,2018年7月6日、2019年1月29日、2019年2月1日,信访人李秀娟先后三次越级进京访并登记,每次进京访,教育局均安排专人到北京接访并耐心细致地做好其思想疏导及劝返工作。

派出所副所长:执法记录仪没电了

2019年3月1日,李秀娟买了一张3月3日徐州去北京的高铁票,

“打算带女儿去复查眼睛,孩子上车可以补票”,她还未向学校请假,打算走的那天再说。

李秀娟解释,我们最后一次去北京同仁医院是8月份,当时医生明确跟我说必须带小孩半年复查一次。

3月1日晚9点多,李秀娟称,丁攀和梁寨中心校的三位领导来到她家,劝说她退票。

丁攀表示,前一天他们向李秀娟宣读了一份法律宣传单,提到她多次上访的事情,“她当时暴躁摔门而出,不久后进来扬言要去上访维权,她在第二天13点去了南京的江苏省信访局反映,那天晚上确认她在家后我们都松了一口气。”

李秀娟称,丁攀等人走后,四名民警来到她家,“说我涉嫌寻衅滋事,让我跟他们走,说半小时,最多一个小时我就能回来”李秀娟回忆,“后来上来一个人,拖着我下楼”。

李秀娟向新京报记者描述那晚的场景,自己的手被铐在身后,跪倒在地,“被扇巴掌,被拖着走,两个孩子不停地哭”。

女教师李秀娟接受采访。新京报记者俞金旻摄

女教师李秀娟接受采访。新京报记者俞金旻摄

李秀娟被带到丰县公安局,坐在审讯室里的椅子上,拷着手铐、脚铐,“他们一直逼问,你是不是想去北京上访?”她一遍遍回答,“我想带孩子去北京看病”。

丰县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回应,因李秀娟不配合民警的依法传唤,他在半小时后去到她家,对她进行强制传唤。他提到,李秀娟在下楼后,挣脱他的手臂,朝西跑去,跑的过程中摔倒在地,“我为了执法安全,强制给戴上铐子,强制带到派出所去了”,但这一段时间并未被执法记录仪拍下来,他解释说,“客观原因是我的执法记录仪没有电了,从李秀娟家里出来后便关机了”。

李秀娟在去拘留所后提出自己膝盖和手腕受伤,罗烈表示,自己事先并未注意到,他事后回想,应该是她摔倒和手铐导致。

对于李秀娟提到的在城东派出所遭到罗烈和其他民警的刑讯逼供和虐待,罗烈表示,执法过程全程监控,相关案卷和执法视频均已提交给调查组,“我们现在办案是依法办案、文明办案、理性办案,绝不存在辱骂、不让她喝水,打骂她的情节”。

第二天19点40分,李秀娟在12306网站上退掉了3号去北京的高铁票,当晚她被丰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送往徐州市拘留所拘留7天。

是否派人监视?信访主任:不知情

3月9日,李秀娟离开拘留所时,她看到丰县教育局和学校几位领导开车停在拘留所大门内,“他们拽着我上车,说给我开个房间”,她记得,车开出大门时,她的老公和妹妹跑过来敲车窗,车门没有开,他们张开手臂趴在车引擎盖上,李秀娟才从车里走出来,她感到特别害怕。

解除拘留证明书。

解除拘留证明书。

因为身体不适,李秀娟去徐州市某医院住院,第二天她的病房外站满了人,“都戴着口罩,也不说话”,她称教育局和学校领导来医院告诉她,这些人不是监视她,是给她做思想工作。对此,丁攀表示不知情,“我生病了”。

3月11日,李秀娟从医院跑回了家,她不敢再回丰县的家,带着家人开始在徐州租房住。

李秀娟没有停止上访和申诉。2019年7月21日、23日、24日,由信访局局长张峰牵头,教育局、实验小学、梁寨中心校、律师和李秀娟在信访局接待大厅沟通协商,共同协商由实验小学先期“代赔偿”协议。

“报告”显示,2019年7月24日,经教育局财审股、实验小学会计共同审核李秀娟为其女儿嘉嘉治疗眼睛所花销较合理的车票、医药费、住宿、餐饮、打的等费用共计31135.87元。本着人道精神,教育局安排实验小学通过梁寨中心校李秀娟工资账户,于2019年8月2日先期代付。其他费用,建议李秀娟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但李秀娟提出,让其丈夫恢复周楼小学校长职务、撤销她的记过处分等,均未调解成功。

她现在有几个手机号,每次接到关心她的遭遇的电话,几乎从不问对方的来历,便开始哭诉,她视为“噩梦”的这一年多。

新京报记者肖薇薇实习生郑丹付蕾曾培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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