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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业主电费35万元,退了还要罚吗

武汉晚报讯(记者胡义华通讯员危立稳)小区物业公司推迟执行政府降低电费标准定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物业公司恳请综合考量从轻处罚。7月1日,双方举行听证会,这也是武汉市首例因电费降价处罚的听证会。

今年4月24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管理科工作人员,在对辖区广东某公司武汉分公司(物业公司)进行调查时,发现其涉嫌未按规定执行政府定价行为。此前,2018年4月1日至12月19日期间,湖北省3次下调了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

在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市沌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公司等单位协助调查后,武汉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局查明:湖北省在2018年4月、5月、9月3次下调电价时,广东某公司武汉分公司未在此期间下调电价,也未将多收业主的电费总计357468.97元退还给业主。武汉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局在今年4月24日立案调查后,该公司于5月15、16、17日对业主实施了退费。

 7月1日,在这起听证会上,武汉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办案人员陈述上述事实后,指出广东某公司武汉分公司行为,已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的“推迟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对多收的电费予以清退并处全部违法所得357468.97元的一倍罚款。

“我们对事实无异议,只是恳请对我们综合考虑,予以从轻处罚。”广东某公司武汉分公司委托代理人王美智说,今年5月15、16、17日,公司已经退还电费347596.17元,达到97.2%,取得了业主的理解,针对还没有退的9872.80元,已在媒体登报提醒剩余的28位业主尽快来退费,“我们已经深刻反省,并积极采取了补救措施,将错误行为的影响降到最低。”王美智表示,公司意识到错误后,立即进行了整改,千方百计自筹资金对多收费用及时进行了清退,并没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罚一倍显得过重。”她恳请相关部门免予行政处罚。

双方各自陈述理由,并针对对方提出的疑问现场作答,48分钟的听证会结束时,主持人表示将综合各方意见后再作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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