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新闻 > 正文

骑单车“碰瓷” 同伙冒充“交警”处理 三名被告人敲诈12万获刑

开车不慎撞到骑单车的人,送医路上却被“交警”以扣车或拘留为由建议私了。6月4日,骑车人和“交警”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了,这是怎么回事?

假交警建议司机私了事故

据悉,2017年11月28日19时许,张某科、华某麟驾车行至厚街镇厚新路附近的一条小路时,华某麟下车,独自骑一辆共享单车,伺机作案。此时,被害人张某驾车迎面驶来。张某科便驾驶小汽车缓慢行驶阻挡张某,张某超车,却不想“正巧”撞到了骑自行车突然冲出的华某麟。华某麟“痛苦”倒地并称耳朵受伤,需要去医院治疗,并打电话给“交警”。“交警”通过电话恐吓张某要扣车,建议张某给钱私了。华某麟听从建议,当即向张某索赔10000元人民币。拿到钱后,华某麟便干脆利落地离开了。

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间,张某科、华某麟、毛某芳等人在东莞各地,以同样的手法,作案多达11宗,敲诈勒索金额累计12万多元。直到其中一名车主报案,才揭开了这伙罪犯的真面目。

6月4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被告人张某科、华某麟、毛某芳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合伙以“碰瓷”的方式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东莞中院依法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两年九个月到一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连带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法官建议:遇事故要及时报警

该案承办法官建议,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车主应保持冷静。不管遇到多么紧急的情况,及时拨打120对伤者进行抢救。切忌抱着侥幸的心理进行私了,这反而容易陷入被敲诈勒索的陷阱,构成肇事后逃逸的风险。如果想要避免被“碰瓷”,在车上装个行车记录仪就好。

法官分析,张某科一案中,多名司机被“碰瓷”的主要原因,是离开了案发现场,在送伤者的路上被恐吓和敲诈。还有惧怕麻烦、私了的心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加上张某科等人在实施“碰瓷”的过程中,还假扮“交警”对被害人进行威胁。但是真实情况中,交警是不可能在电话中直接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的。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一定会到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后才定责的。

相关阅读:
我们毕业啦!东莞学子迎来毕业礼 两起违规航行撞断跨江线路 致道滘洪梅部分供电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