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岛叔说]操场埋尸16年,谁在合谋?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恐怕就连最富有想象力的人,面对湖南怀化“操场埋尸”案这样的新闻,也会慨叹一句:竟有如此恶劣之事!
是的,在一座中学的操场跑道下,挖出16年前遇害的尸骸,这样的事,无论如何都显得魔幻了些。
埋尸的深坑
白骨
按照目前的当地官方通报,这起案件是今年4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线索。嫌疑人杜某涉黑涉恶团伙被打掉,之后其供认,2003年1月将邓某杀害,埋尸于新晃某中学操场内。
警方按照他的供述将跑道挖开,果然发现了尸骸,现在正进行DNA比对——16年过去,这已经是一起“白骨案”。
除了杀人案件本身的恶劣性质,此案吸引关注之处还在于,还是因为它属于典型的“善恶分明”范畴——
根据目前媒体和受害人家属的信息披露,疑似受害人(因为目前DNA比对还在进行当中)邓世平生前为该校教师,因负责学校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与该校时任校长黄炳松的外甥、承包学校跑道工程的杜少平发生冲突,认为工程出现偷工减料、虚报工程款等问题,拒绝签字且提出异议,最终于2003年1月22日失联。
一个正直的人,因为与自己的上司及其利益相关的亲属发生冲突,这原本没什么。发生冲突之后,涉黑涉恶的校长亲属居然涉嫌将其杀害,已经够残忍了;杀人藏尸、掩埋痕迹、阻挠受害人家属调查,这一系列的恶劣行径,居然和那句尸骸一样,被掩盖了16年!
这才是最匪夷所思的地方。
也难怪这所学校的学生在网站上发帖,说当年每天上学跑步经过那片跑道,现在想来都“后背发冷”“毛骨悚然”。
新晃一中操场
灰化
说起来,杀人案嫌疑人杜少平,属于岛叔此前在《县域黑社会的生存之道》中分析过的、典型“地方权力精英网络”中的那一类涉黑涉恶分子。
首先,他们的集团生存底色是“灰色”的,混杂了黑和白。
“白”的就是可以明面上看到的,比如此案中,按疑似受害人邓世平家属的说法,当年新晃一中后山体育工地400米跑道工程,原承包合同金额为80万,但包工头和自己的校长舅舅私自更改合同,工程还未完工,就已付工程款140多万元;
“黑”的则如澎湃新闻披露的,在当地是个“恶”人,招募了一群“小弟”,只要能挣钱,高利贷、涉黄都敢搞,也因为聚众斗殴等被判过刑。
也就是说,此人是典型的小县城里的黑恶势力,涉及的都是灰色利益较多的产业,休闲娱乐、高利贷就不说了,工程和客运也是更是容易垄断的产业。
其次,这一集团具备相对强的组织能力。
我们以前说过,“一个管理得当的黑社会团伙,马仔们犯事一定不会供出其小头目,而小头目犯事也不会供出老大,大多数老大被抓进去了,也会尽力保护其保护伞。
有经验的团伙成员都知道,供出其同伙很难减轻其刑罚,严守秘密却会得到“组织”的奖励:不仅其家人会受到团伙的优待,出来后本人也会受到重用。而老大们之所以不会供出其背后的保护伞,主要是基于维护团伙的生存网络考虑。”
这个集团能在当地逍遥至少16年、保守秘密16年,跟这种组织能力分不开。
而这一次,目前信息显示,杜少平被抓之后,是相关涉案人员为了获得从轻发落,透露出了信息,案件才得以披露。合理推断是,杜少平当初“合理”分配了灰色利益,不仅掌握权力的校长舅舅黄炳松获得了好处,他的“小弟”们也得到了“封口费”。这种变化,我们后面再细说。
最重要的一点则是,这种县域基层的黑恶势力,嵌入了“地方权力精英网络”。
参加60周年校庆时的黄炳松(右一)
照拂
如我们在旧文中说的那样:“一个县域社会有几十万人口,但真正有权有势或许只是几百个人。这几百个人里面大概有两三百个科级以上干部,然后有几十个较有影响的各行各业的老板,再有就是几个有头有脸的江湖人士。
这几百人实际上构成了一个熟人社会网络,相互之间即便不熟悉,也大致了解各自的底细。身处网络中的一个人,如果碰到什么事需要找到网络内的任何一个人,一定可以不费力地找到对方。”
按邓世平家人在网上的举报材料的说法,黄炳松担任新晃一中校领导十多年,在当地的社会关系网甚是复杂,多名亲戚任当地重要部门领导,其中包括政法委、政协办等部门。甚至于,在被害人家属多年举报的情况下,仍然得不到立案;当地的检察院工作人员甚至说,“你们在新晃县可能找不到证据。”
举报工程偷工减料,举报信却能辗转落到被举报人手里;受害人家属能通过走访、回忆,近乎精准地推断出此案的真实面貌和藏尸地点,怀化市派出的警察却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扫清外围”,根本连嫌疑人本人都没有问讯过。
挺可怕的是吧?
这不仅是保护伞的问题了,这是一张保护网。在这张由熟人社会为基础的权力网络内,相关人员因为面子、姻亲、权力和利益关系,为着“不给自己惹麻烦”“不去招惹狠人”或者是“以后自己还用得着这些资源”等动机,相互掩护、互为帮助,却没有人去认真考虑下事情本身的本质——
那是一起杀人案。
这些人当年的所作所为,用“为虎作伥”“助纣为虐”等词来形容,文气了一些;用大白话说,就是毫无廉耻、良心大大地坏掉了。
现在,这个案子已经举国关注,当地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相信挖出几个相关的关系人责任人,不是什么难事。
但想象一下,过去十几年内,这个地方的县域权力是被这么一群人主宰着,经济社会环境如何,政风社风如何,可想而知。
说实话,这些年间,或许那个校长、那个凶手晚上偶尔会做噩梦。但那些曾给他们提供帮助的人,看到地下的尸骸,你们会否在今后的人生中,夜里偶尔惊醒?
如果有,说明你们还有救。
邓世平(右)
涤荡
有人说,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再次证明,中央决定在全国扫黑除恶是多么必要。
是的,如果不是扫黑除恶,像操场埋尸、孙小果等陈年旧案不会被翻出来为大众所知。这些案件也揭起了地方权力结构的面纱一角,让人们看到现实严酷与艰巨的一面。
无疑,如同正风反腐对党内政治生态的涤荡净化作用一样,对于净化和稳定社会秩序是一件大好事。毕竟,扫黑除恶本就是一场基层社会秩序的“清理”机制。
前面说到,许多基层黑恶势力都嵌入地方权力精英网络,又有暴力、组织为其利益保驾护航。
在此意义上,黑恶势力最可怕的,其实不仅在于灰色利益的攫取、甚至不仅在于其暴力行为;更关键的危害在于,它侵蚀了基层政治和社会秩序,让基层社会“灰化”了。
试想,这些为非作歹、无法无天的人,可能夜里是赌徒、杀手、绑匪,白天又是企业家、慈善家,他们的座上宾、亲朋好友可能是官员、警察,这还怎么整?用电影里的台词说:还有王法吗?
这个灰色秩序一旦形成,就可以自我循环,成为权钱勾结的平台;久而久之,基层社会的运行就不再遵循公正原则,而是按照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进行。
回想一下,中央下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时,专门就提过,尤其要针对这种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
这样的案件也更让我们警醒。坦白讲,党内反腐,有中央的决心和群众的监督,腐败现象相对不容易“遁形”;但这些软的硬的黑恶势力,也许改头换面,也许低调避风头;又或者现在打掉一批、扫除一批,但只要灰色利益的空间仍在,他们就还会如野草一样,“春风吹又生”。
岛叔当年在县里面调研时,公安局的内部人士就说,完全将黑恶势力根除,困难重重,因为他们赖以生存的网络很难拔出,要非常艰苦的努力、高超的博弈技巧。
在这个意义上,像反腐一样,扫黑除恶也得有“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做好长期性和艰巨性的准备。而这场斗争要持续有效下去,还需要注重常规治理机制,整体法治环境,尤其要注重“群众路线”。
试想,如果都像北京处理朝阳群众举报涉毒那样有效率,邓世平也不至于在冰冷的地下等上迟到16年的正义!
文/吕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