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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参加培训均有补贴!东莞高校毕业生快收好这份“清单”

又是一季毕业生就业季,昨日(6月12日)市人社局发布了《东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为东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提供了全方位的指引。《清单》共包括就业类、创业类、培训类三部分共12项内容。

在莞就业就有补贴

东莞高校毕业生就业类服务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5项补贴内容。其中,是否已落户东莞、是否是东莞市内高(职)校毕业等因素,成为了享受补贴的关键要素。

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政策规定,只要是已落户东莞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12个月内,在东莞市内中小微企业或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可按3000元/人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不分户籍均可享4项补贴

毕业后创业的,不分户籍限制,创业者有4项创业类政策可以享受,分别是小额创业贷款、创业场地租金补贴、一次性创业资金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其中小额创业贷款政策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在莞创业者,在本市范围内创办初创企业(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且有具体经营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小额创业贷款,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贷款有效期内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培训见习均有补贴

人社局梳理的政策中还有不少培训类服务,分别有青年就业见习训练、创业培训、在校生自主参训培训3项内容。

其中,在东莞市范围内经认定成为就业见习单位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加就业见习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间每月可获得500元的生活费补贴;见习期满被见习单位留用,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还可获得3000元的见习单位留用补贴。

市人社局提醒广大高校毕业生,《清单》除了公布了详细的服务指引外,还公布了全市37个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办事地点以及咨询电话,如需详细了解东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可拨打所属辖区咨询服务电话。(记者张欣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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