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津云关注]广西1岁多女童由父亲出轨对象照看时死亡尸体多处伤痕、针孔警方不予立案
记者顾明君
2018年8月1日,年仅1岁8个月的广西女童邓子琳被宣布死亡,死因为特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邓子琳生前由其生父邓某的出轨对象陆某单独照顾,陆某告诉警方,邓子琳是踩到自己尿在屋里的尿滑倒摔死的,但邓子琳的母亲邓丽红高度怀疑这一说法,结合尸检报告显示的邓子琳身上多处陈旧伤和不明针孔,邓丽红怀疑女儿生前遭受虐待且并非死于意外。
事发至今已近1年时间,广西警方却一直不予立案,理由是“无违法犯罪事实”。6月11日,邓丽红的律师万淼焱抵达南宁,她此行的主要目的是向南宁警方和检方提出针对邓子琳死亡应当启动刑事侦查的原因和理由。
死亡女童邓子琳生前照片
孕期丈夫出轨第三者明目张胆
邓丽红认识邓某那年才15岁,两人住的村子相邻,经历了7年的爱情长跑,于2012年结婚,邓丽红觉得,那时的邓某除了贪玩一点,别的都挺好。2015年5月大女儿出生,全家都很高兴,2016年初,邓丽红再次怀孕,怀孕5个月时,她发现丈夫出轨了。“他出轨的时间应该更早,可能是我怀孕两三个月就开始了,那时我还在上班,上晚班的时候,他会带着小三去小镇上逛街,这些我都不知道。”邓丽红说。
邓某是邓丽红的初恋,她对丈夫有很深的感情,出轨被发现后,邓某要求邓丽红先不要告诉老人,“他说要我给他半年的时间,意思是他能结束和小三的感情回归家庭,我答应了,但他并没有那样做。”
2016年11月1日,小女儿邓子琳出生,从孕期到孩子出生,邓丽红一面独自承受着丈夫出轨给她带来的巨大精神痛苦,另一方面还要忍受丈夫愈加嚣张的伤害。“他不仅经常不回家,还会给我看那些脖子上的红印子,都说偷吃要懂得擦嘴,他真的是一点都不顾及我的感受。我觉得他可能是想逼我走,我也赌气说过要离开这个家,但终究舍不得两个孩子,我看到他在手机里和小三说,因为现在孩子小,需要我带,所以暂时先不离婚。”邓丽红说。
邓某与出轨对象陆某的聊天记录,商量着暂时还不能离婚
一直以来,邓某的工作都不太固定,二女儿出生后,邓某前往南宁工作,邓丽红带着两个孩子追去了南宁,但邓某仍然常常不回家。“他在我面前倒是不提陆某的名字,但是打电话、发信息都不避着我,脖子上也还是有红印子。”邓丽红说。
邓某在南宁的一家物流园做司机,月薪四五千元,邓丽红带着两个孩子没法工作,全靠存款度日,邓某不仅从不给邓丽红生活费,还总是从邓丽红这里要钱。“他以前学美发学驾照都花了不少钱,家里存款一共也就1万块,他有时跟我要钱给车加油,说发了工资会一起报销,还有一次说要给车保养,需要300块,我给他卡去取,结果当天那个小三打来电话说,现在我丈夫正在她爸妈家喝酒,我才知道他要钱根本不是去保养车,然后他又在陆某家住了3天才回来。”邓丽红说。
2017年3月前后,邓丽红的存款所剩无几,她在出租房里耗了十几天,就是想等丈夫回来,但邓某始终没有出现。期间大女儿发烧,邓丽红给邓某打电话,希望他能给她些钱带孩子去看病,但邓某回答他没有钱,让邓丽红自己想办法。
2017年4月,身无分文的邓丽红决定出去打工挣钱,大女儿交给外婆照看,小女儿交给奶奶照看。
出轨对象第一次照看女童大腿骨折
2018年3月,邓子琳的奶奶有事把孙女暂时交由儿子照看,邓某平日上班,照看子琳的工作实际是由已与其同居的不上班的陆某完成的,3月29日,子琳被送入医院,经诊断为“右股骨中段骨折”,入院病情摘要记载患者因走路不慎摔倒所致,住院治疗12天。
邓丽红在孩子入院时就得知了消息,但邓某始终不告诉她孩子在哪家医院,“等到孩子出院回到奶奶家,我才见到孩子,陆某告诉孩子爸爸,骨折是小孩子从沙发上掉下来摔的。我当时就怀疑她说的话,医院拍的片子我看了,都能看到骨头断开,我去报案了,因为没人接待又离开了,那时我对他仍有感情,不相信他能眼睁睁看着孩子出事,也不想把事做绝。”
邓丽红觉得,经过了这件事,丈夫和婆婆都会吸取教训,所以没有把孩子接走,她嘱咐婆婆,再有事一定要告诉她,由她来照看孩子。但2018年7月,子琳的奶奶有事又把孩子送去了邓某处。邓丽红事后听说,第二次送走子琳,是子琳奶奶自己联系陆某来接走孩子的。
再次入院死亡医生提醒报警
邓丽红在南宁找了一份包吃包住的餐厅服务员工作,每个月4天的休假她都攒在一起连休,为的就是能去看小女儿,但2018年7月30日19点30分,她突然接到丈夫的电话,丈夫告诉她,邓子琳在抢救,让她赶快来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电话里,他的语气很平静,听不出焦急和慌张。”邓丽红回忆道。
邓丽红赶到医院才得知,孩子中午11点半就送到医院了,送到时已经没有了自主呼吸,邓某和陆某一直向医生宣称他们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但医生始终不相信。“因为陆某表现得太平静了,根本不像一个母亲的样子。我刚到医院,孩子爸爸就要走,我问他‘孩子都这样了,你还能走?’他说他要回去睡觉。”邓丽红说。邓某走后,邓丽红收到了一份病危通知书。
那一夜,邓丽红独自守在ICU外,听到了好几次心脏停止跳动时机器发出的“嘀”的长音,每次过段时间,医生就会出来告诉她“刚才孩子没有心跳了,好在抢救回来了。”经历了两三次抢救后,邓丽红忍不住给邓某发了信息,“我说你女儿都抢救三四次了,你在干什么?凌晨四五点的时候,他又来了一趟。后来我一直在想,那一晚他回去是干什么去了,是去清理现场了,还是去和陆某串供了。”
第二天一大早,医生查房时给邓丽红介绍了孩子的病情,然后把她拉到一边悄悄提醒她报警,“医生把我拉到一边,说以小孩的身高体重,是不会摔这么重的,当时子琳身高81厘米,体重约10公斤,医生还说,孩子在同一个人手里发生两次这么大的事故,应该引起注意。”
邓丽红的亲属陪在她身边,听完医生说的话,邓丽红的姐姐报了警。
子琳第二次入院的疾病证明书
8月1日早7点,邓子琳被宣布死亡,医生告诉邓丽红,实在救不回来了。邓丽红要求警方查明女儿死因,警方表示,如果想查清事实,需要尸检。
穿着尿不湿踩尿“滑倒死”?
2018年8月2日,子琳的尸体被送到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确定死因为特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陆某和警方说,孩子是踩到自己尿在屋里的尿滑倒摔成这样的,可子琳被送到医院时是穿着尿不湿的,穿着尿不湿怎么尿到地上,这说不通啊。”邓丽红说。
子琳宣布死亡的转天,邓丽红要求邓某带她去他和陆某同居的出租房查看现场,等到她熟悉了那周围的路再回想那天邓某带她走的路线,发现邓某带她绕了一大圈。
邓丽红回忆,出租房不大,东西很多,邓某没有给邓丽红指孩子具体尿在了哪里,屋里有一张红色的沙发,不及成人膝盖高,按陆某所说,子琳第一次就是从那张沙发上摔下来导致的大腿骨骨折。“我问过法医,特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可能是如何形成的,法医只说钝性伤害能造成这样的伤,但确定不了具体原因。”邓丽红说,“我不相信子琳自己能摔成这样,她是一个比较胆小、有点内向的孩子,看到楼梯很陡都会退回来慢慢爬下去,平日里很安静,从来不调皮,而且那个屋里的瓷砖是有防滑功能的,不是普通光滑的瓷砖。”
伤痕累累的孩子
尸检报告还告诉了邓丽红一些她此前不知道的事。
尸检报告显示,子琳身上共有约11处陈旧伤,分布在额头、脸颊、口角、唇部、手臂、大腿、脚踝、足跟、足底等处。邓丽红告诉津云记者,子琳抢救结束后,她见了孩子一面,当时就发现孩子脸上有很多处伤,身上她看不到,但不该有伤,“孩子在奶奶家时没有伤,我给她洗澡没发现有伤。”
尸检报告中,子琳头面部的多处伤痕
除了伤,子琳的尸体上还有很多针孔。
津云记者通过尸检报告大致统计,尸体上共有约50个针孔、针尖样出血点和类似针孔状出血点,双脚出血点尤为密集,左脚的五个脚趾有10个类似针孔状出血点,右脚一、二趾有10个针尖样出血点,仅大脚趾就有9个出血点。
邓丽红带着尸检报告去询问当时抢救子琳的医生,医生告诉邓丽红,有些针孔是抢救时留下的,比如头部的、腹股沟的,但有些针孔肯定不是医疗痕迹,比如大腿外侧和左脚脚底的针孔。至于脚趾上的出血点和类针孔状出血点,医生只确定有一部分是抢救留下的痕迹。护士长告诉邓丽红,关于针孔的情况,医院已出具了详细的说明,确认哪些针孔为医疗痕迹,并已提交给警方。
尸检报告中的一页,左脚脚底板的针孔被医生明确指出不是医疗痕迹
在警方的现场勘查报告里,邓丽红看到警方从陆某住处搜出了4根绣花针。“报告是我要求看的,虽然搜出了绣花针,但后来怎么样了,没人再通知我。”邓丽红说。
警方不予立案
拿到尸检报告后,邓丽红去质问丈夫邓某,邓某告诉她,孩子出事时,屋里只有陆某和孩子两个人,邓丽红高度怀疑孩子在生前遭受了虐待且死于人为原因,但2018年9月10日,她接到了广西南宁市局江南分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为“经审查认为暂不存在违法犯罪事实”。邓丽红申请了复议。2018年10月16日,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出具了《刑事复议决定书》,经审查认为“无违法犯罪事实”,决定维持原不予立案决定。
当地公安曾经针对案件出的情况通报
不予立案通知书
刑事复议决定书
邓丽红逐级向上反映,今年4月1日,她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递交材料,但自治区检察院没有收,工作人员告诉邓丽红,没有立为刑事案件不是他们的管辖范畴。
“派出所的民警说,这就是意外,小孩子掉下来很正常,警方还说,事发时关着门,天知地知陆某知,要么她自己承认,要么有监控录像,不然就是没有证据。”邓丽红说。
“如果接到报案时,形成的证据就足以定罪量刑了,那还要警察干什么?警方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就是侦破案件。”为邓丽红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的律师万淼焱说,“2018年8月,湖南长沙发生了一个与小子琳很相似的虐待儿童案,五岁的女童萌萌被妈妈的同居男友殴打致头部骨折、肺、肝、肾复合伤。也是送到医院后,医生建议报警。在爷爷报警后几个月里,嫌疑人都坚称是孩子在小区玩滑梯时自己摔伤。而且小区滑梯处没有监控,邻居和物管都没有见到或者听到过孩子被打的哭喊等异常情况。但经过长沙警方和检方的缜密侦办,案子被提起公诉,在今年5月底已经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开过庭了。”
万淼焱就小子琳的尸检报告(法医学鉴定意见书)的内容请教了上海、成都等地的多位法医学专家,“专家们认为,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这份尸检报告非常完整,仅依据这份尸检报告,就可以得出小子琳生前极大概率遭受过非自力的人为伤害的结论,警方应该立案。我听了邓丽红的录音,录音里她问检察院立案监督承办人员子琳脸上的淤青怎么解释,办案人员赶紧说’尸斑尸斑’。尸检报告明确写了尸斑的位置,并且是暗红色的,怎么能混为一谈?听录音能感觉到,办案人员也觉得陆某的嫌疑很大,但就是没有采取有效的侦查措施。陆某从事发后只是被做了不具强制性的前期调查询问笔录。我认为,没有立案的原因,就是在小子琳的案子上,南宁警方把立案侦查的标准与定罪判刑的标准混为一谈。”
6月10日下午,津云记者联系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希望向该局详细了解子琳死亡事件的相关情况,工作人员表示请示领导后将给记者回复,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收到回复。
邓某称已与陆某失联否认阻挠妻子追查
子琳出事后,邓某的一系列表现让邓丽红彻底寒了心,他不仅在孩子死后迅速恢复了正常工作,而且言语间似乎还是护着陆某,“我说要去报警,他说我神经病,没事找事,我说我要去找陆某,他说你没有证据,去了也是被打死。小宝死后我问他要大宝的学费,他还是说没钱。”
面对绝情的丈夫,邓丽红选择起诉离婚,“他说如果我继续追查子琳死亡的原因,他就和我争夺大女儿的抚养权。”今年5月15日,邓丽红与邓某的离婚案开庭,邓某同意离婚,但要求获得大女儿的抚养权。
对于邓丽红的说法,邓某予以了否认,“我有什么必要不让她追查孩子的死因吗?我也一直在找这件事的证据,目前还不方便透露进展。”邓某告诉津云记者,他去年8月就和陆某失去联系了,他认为警方知道陆某的去向。记者问邓某是否知道家里有绣花针,邓某表示知道,并称针是用来绣花的。
津云记者也试图联系陆某,但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6月10日下午,邓丽红与邓某的离婚纠纷案宣判,法庭准予邓丽红与邓某离婚,抚养权由邓丽红获得,邓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作为婚姻过错方,邓某赔偿邓丽红3万元。邓丽红告诉记者,她本来还想问问邓某女儿的事,但邓某拿了判决结果就走了,她没能和邓某有交流。邓丽红说,邓某有个问题一直没回答她,那就是为什么孩子出事当天意识障碍1.5个小时才送医。
广西妇联表示关注律师希望推动启动刑事侦查
6月10日下午,津云记者联系了广西自治区妇联,询问对方是否已了解到邓子琳死亡事件,自治区妇联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关注到了这一事件,将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并在恰当的时间采取行动,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当日晚些时候,南宁市妇联联系了邓丽红,表示将帮助她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6月11日,万淼焱律师抵达南宁,她此行的主要目的是向南宁警方和检方提出针对邓子琳死亡应当启动刑事侦查的原因和理由。“检方和警方此前对邓丽红说过,有些材料和情况只能对律师讲,希望他们履行诺言。”万淼焱律师说。
津云新闻将对该事件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