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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工作做到最细消解对立情绪 法官一席话为服判息诉打下基础

“法庭是讲道理的地方,不是比谁的声音大。这才过完年,大家和和气气的,有商有量尽快把问题解决了才是目的……”一场剑拔弩张的法庭对抗中,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王军峰用自己的耐心与诚恳化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

故事发生在2月21日。当天,一起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的纠纷案件在重庆四中法院开庭审理。上诉人崔德举说起自己的不幸遭遇,让人颇为同情。

2017年3月26日,崔德举在工地进行挖桩作业时,被落下的石头砸伤。“秀山福松林公司违法将承建工程进行转包,我又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崔德举认为自己的受伤构成了工伤,应当由秀山福松林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他的“认为”并没有被认可,不仅是秀山福松林公司拒绝赔偿,就连他起诉到法院后,法院都没有支持他的诉求。

原来,一审法院认为崔德举既未进行工伤认定,也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故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崔德举不服,继续向重庆四中法院提起上诉。王军峰正是这一案件的主审法官。他在二审中发现,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秀山福松林公司应否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崔德举是否要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对此,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的说法有理。

秀山福松林公司的代理人坚持认为:“我们与崔德举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崔德举是受李仁全的雇佣到工地做工的。”崔德举则激动地反驳道:“你们违法将工程转包给李仁全就应该承担责任,我还查到了其他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决,你们就是不占理。”。

眼看着双方就要吵起来了,王军峰说出了开头的那一段话,他劝说双方:“劳动者想赶紧拿到钱,公司也想尽快解决纠纷,更好投入到生产经营中,这些都是人之常情,双方要换位思考。”

听了王军峰的话,双方都平静了下来,激烈地争吵就此“熄火”,庭审得以顺利推进,直到一个多小时后结束。

虽然看起来双方争议较大,调解成功的可能性会比较低,但王军峰还是抱着尽力一试的想法问他们:“是否愿意调解?”。

“我愿意调解。”崔德举首先表达了自己的调解意愿。但是秀山福松林公司的代理人表示自己没有获得授权,需要回去征询公司领导的意见,看起来调解并非完全没戏。

继而王军峰又从法理和情理角度为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仔细分析,希望双方回去后慎重考虑,若有调解意愿或方案,可与法院联系。

“我们今天的工作也没白做,庭审过程中充分保证双方的权利,让他们畅所欲言,这个过程本身就能消解双方的对立情绪,为后面的服判息诉打下基础。”王军峰说。

王军峰总说,不让案件转化为信访,法官能做的有很多。这不,回到办公室喝了口水后,他又检索起了相关案例。

阅卷、开庭、调解、写判决……时光就在这些平凡而琐碎的事情中流逝,在有些人看来,当法官是一份“苦差”,王军峰却把它当成“乐事”来做,在他看来,这份工作关乎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而这正是它值得让人付出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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