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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作假”参与执行款分配 三名违法人员被罚20万元

桥头镇李某权夫妇为逃避债务,竟然伙同亲兄弟进行虚假诉讼,不料被另外一名债主举报到了检察机关。最终,李某权夫妇和弟弟李某荣,不仅没能逃避债务,反被处以20万元的司法惩戒。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案抗诉意见不仅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部采纳,还被评为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年度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之一。

债务人亲兄弟也参与执行款分配

2013年,李某兴借给了李某权夫妇200万元,双方约定2014年还款,但李某权夫妇一直未如约还款。李某兴遂将李某权夫妇告上法庭,并在判决后向法院申请执行。

2015年6月,李某兴收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第三法院”)对李某权的执行分配表后,才发现李某荣也提出了对李某权夫妇的执行案件。根据该执行分配表,李某权被扣押款9.6万元将由李某兴、李某荣等三人参与分配,李某荣分得6.3万元,而李某兴仅分得2.6万元。对此,李某兴颇感意外,觉得事情有蹊跷。

经过一番打探,李某兴得知李某荣与李某权竟然是亲兄弟,这让李某兴更加笃定了自己的想法,认为李某荣与李某权夫妇之间的539万元借贷有蹊跷。李某兴遂向第三法院提出执行款分配异议申请,提起撤销之诉,以虚假诉讼为由,请求判令撤销李某荣与李某权夫妇之间的民事调解书。但被告知不予受理。

对此,李某兴不服,向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三区检”)申请监督,三区检审查后提请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经多方调查、审核后,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民事抗诉。市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李某荣与李某权之间的民事调解书所确认的基本事实属虚假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虚构539万元债务损害合法债权人权益

在李某荣诉李某权夫妇虚假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中,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陈树柏、钟淑仪出庭。据陈树柏介绍,该起虚假诉讼的标的额高达539万元,目的是为了在民事执行分配环节,让李某荣可以分得更多的执行财产,从而使得李某权夫妇逃避真实合法债务。

李某荣与李某权、李某兰进行虚假诉讼,达成虚假调解,以逃避债务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严重损害了合法债权人李某兴的合法权益。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本案的争议点在于李某荣与李某权、李某兰之间的借款是否真实。

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后,及时与再审合议庭沟通和联系,说明案件背后情况,消除意见分歧,明确证据标准。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了市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意见,不仅撤销原审法院作出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而且对三名违法行为人予以司法惩戒,共罚款20万元,其中李某荣与李某权分别罚款8万元,李某兰罚款4万元。

被评为2018年度省八大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尽管近日才收到李某荣诉李某权﹑李某兰虚假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的判决书,但早在2018年3月,该案就被评为“广东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并被评为了全省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年度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李某荣诉李某权﹑李某兰虚假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成为八个典型之一。

为何能获此殊荣?陈树柏介绍,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注重寻找案件虚假表征,在证据收集上下功夫;重视与公安、银行等机构配合,加强对外协调,在查清案件上下功夫;同时也重视询问案件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在稳定证言上下功夫。(记者王子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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