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男子醉驾身亡五酒友成被告,法院调解家属获赔4.2万元
盘州市人民法院通报,5月21日,该院速裁审判团队成功调解兑现一起喝酒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据了解,石某某生前给王某某做工,与龙某等人是工友。家属向盘州市人民法院诉称,2018年9月26日,王某某带领龙某、雷某某、徐某某、潘某某和石某某到盘州市一家餐馆吃饭。吃饭过程中,王某某等5人明知石某某是骑摩托车去吃饭的,在不能饮酒的情况下,未对喝酒的石某某进行劝阻。当喝酒结束后,明知石某某已酒醉不能驾车,但在石某某驾车离开时,王某某等人不加以劝阻或者采取安全的方式送石某某回家,从而导致石某某醉驾死亡。
经盘州市交警大队认定,石某某系醉酒后驾车发生事故死亡。
在该案中,盘州法院承办法官通过释明法律规定——死者作为成年人应当知道醉酒不能驾驶机动车,其在醉酒情况下仍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进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己死亡的结果,死者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作为共同饮酒的5名被告,则未尽到劝阻及安全护送义务,对石某某死亡的结果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据悉,上述5名被告有4人到场。经调解,邀约吃饭的王某赔偿19000元,其中另3人分别赔偿6000元、9000元和8000元。
来源:贵阳晚报
责任编辑:闫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