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蔡甸一恶势力团伙5名成员被判刑
来源:湖北公安厅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张理晶通讯员刘辉)强揽工程,帮放高利贷的朋友“抢生意”,在KTV动手打人……记者昨悉,蔡甸区法院公开审理刘某恶势力团伙案件,判处5名被告人五年至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
自2009年起,被告人刘某纠集姚雷(化名)、姚兵(化名)、姚军(化名)、余某等人,形成相对固定的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2009年7月初,刘某对蔡甸区一处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动起了歪心思,想将工程揽为己有,授意让姚兵和姚军等人到该工地索要工程,遭到对方拒绝。次日,姚雷等人来到该建筑工地,强行要求施工现场停工。接着,姚雷等人打听得知,该工地负责人柳某正在蔡甸区建设局办事,便携带钉锤等凶器来到蔡甸区建设局,将柳某停放在建设局楼下的小轿车砸损后离开。
同年7月22日,姚雷等人再次来到柳某的建筑工地,将其办公室内的桌椅砸毁后离开。
2010年9月,刘某的朋友钟某(已判刑)在武汉某地下赌场放高利贷,钟某认为同在该赌场放高利贷的柏某抢了自己的“生意”,遂起意教训柏某。钟某邀约刘某等人,准备对柏某实施打击报复。同年9月9日上午,钟某与刘某等人来到赌场附近,对柏某乘坐的汽车进行围堵,随后持洋镐棒、砍刀等凶器砸碎了柏某所乘车辆车窗,将作案工具伸入车内将柏某颈部、四肢等处砍伤、并将同行人员赵某脸部砍伤。
2016年5月9日,姚雷与朋友黄某(已判刑)一行5人来到蔡甸区某KTV,黄某看见一名年轻漂亮的少女邓某正准备进包房唱歌,便前去搭讪,向其提出陪酒陪唱的要求,遭到对方拒绝。
姚雷看见朋友丢了面子,便让黄某等人在包房门外等候,自己进入包房与对方“协商”,结果遭到邓某父亲的严词拒绝。接着,姚雷对门外大喊一声“跟我打”,等在门外的黄某等4人便冲进房间,用玻璃酒杯等器具,对邓某的父亲和其同事李某进行围殴。
邓某和其母亲李某见状,立马上前拉扯劝解,没想到不仅没制止对方,母女俩也遭到殴打。经鉴定,被害人邓某头皮裂伤,多处软组织损伤;其父邓某某头皮裂伤,多处软组织损伤;其母李某额顶部头皮下血肿;随行人员李某头部外伤。四名被害人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今年4月24日,蔡甸法院开庭审理此案,5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如实供述了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等人强抢工程,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扰乱社会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到5名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态度,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姚雷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姚兵有期徒刑二年,姚军有期徒刑二年,余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责任编辑: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