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9日讯(记者林毓美)近日,我省印发《海南省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提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到2020年海口市污水处理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计划》要求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到2020年,所有市县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其中海口市污水处理要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污水处理厂要加快从一级B到一级A提标改造,海口市长流、云龙产业园、龙塘、儋州市一厂、儋州市二厂、琼海市、五指山市等7座污水处理厂应在2019年6月底前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海口市白沙门一期、白沙门二期、琼中县等3座污水处理厂应在2019年底前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计划》提出,要确保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水环境质量目标控制任务,今年海口和三亚的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均要达100%。在2019年6月底前,全省要完成城镇内河湖、入海河流、主要河流湖库、重点海湾整治项目编制工作,9月底前基本完成各项目相关审批工作,年底前全面开展水体整治。
《计划》明确,今年全省要新增农村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91座,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不少于55%。海口、三亚、儋州等地级市要加快推进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确保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