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嫌抢劫犯罪案件,100余名辖区中学教师旁听了本次庭审。
公诉机关渝中区检察院指控,2018年8月3日14时,被告人袁某(女,2000年7月出生,重庆某职业学院学生)、雷某某(女,2000年7月出生,重庆某职业学院学生)将被害人杨某(女,1998年3月出生,重庆某职业学院学生)骗至某酒店,对其实施殴打、侮辱,并对殴打、侮辱过程录像。二被告人在殴打过程中强行拿走杨某手机,从其支付宝中转走300元,至同日20时许,杨某才得以离开。8月31日19时许,二被告人再次将被害人杨某骗至某女厕所隔间,对其实施殴打、侮辱,雷某某并对殴打、侮辱过程录像。在殴打、侮辱过程中,二被告人抢走杨某挎包内现金49元,强行索要杨某的微信支付密码后从中转出680元。为掩盖不法行为并继续从杨某处获取钱财,袁某又强迫杨某脱掉衣裤,拍摄裸体视频,威胁其不准更改密码且不准将此事告诉他人,至当日21时许,杨某才得以离开。同年9月1日、9月2日,袁某、雷某某再次登录杨某微信转账及充值消费共计227.6元。
公诉机关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建议对二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杨泳与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庭审中,合议庭充分保障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权利,控辩双方围绕定罪、量刑等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合议庭决定休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与教师代表就本案涉及的在校学生权益保障、法制教育及心理疏导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近年来,我院立足渝中中小学多、实力强等特点,加强组织领导,出台专项规定,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进校园”活动,积极打造“小公民法律课堂”品牌活动,提升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实效性,助推渝中“教育高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