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甲医院给患者发过期药,工作人员:就像吃剩的水果和饭菜
怀孕四个月,湖南孕妇王女士吃到了从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拿的过期药。药剂科主任却把过期药比作吃剩的水果和剩菜,称自己就吃剩菜。
“过期药就像吃剩的水果”
事情的起因是2019年2月27日,王女士在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拿了4盒共40袋德瑞欣维生素C颗粒。
据湖南媒体报道,没想到她吃了两盒后发现,这些药品都已经过期。王女士吃的药产品批号为20170207,生产日期到20170203,有效期到20190105。医院给王女士发药时,药已经过期近两个月。
图/视频截图
记者在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官网看到,文晓柯兼任该院的药学部和药学研究部主任。其中,中药房、西药房、门急诊药房、中心药房等七个部门都属于药学研究部。目前,该部门“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实现了药学研究部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为病人提供安全、高效、及时的服务”。
上述网站介绍,该院是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直属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药掉在地上”
这段时间,王女士过得很煎熬,“每天晚上都是做噩梦醒来的”。
记者上网查询德瑞欣维生素C颗粒看到,“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一栏写明: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妊娠妇女每日大量摄入本品可能对胎儿有害,但未经动物实验证实。
该药品生产厂家为湖南亚大制药有限公司。该公司质量部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过期药的效应会降低,但副作用不大。
“你如果实在不放心,就去医院看一下。”工作人员称,该药品的保质期往前推了一个月,但对于过期近两个月的问题,需要给领导反映。
文晓柯则解释称,有过期药是因为药掉在地上,短时间内没有人发现。
涉嫌违法
那医院药房对药品是如何监管的?
朱盛告诉记者,所有医院都要遵循严格的有效期管理流程。以协和医院为例,该院每个月定期查有效期,并且是专人管理,同时设有有效期账本和电子监管。
此外,发药时有专业的核查标准“四查十对”,有效期在临近6个月时电子系统都有警示,和人工核查相照应。除了本身效期就很短的药物,过期药甚至近效期6个月的药品都不会出现在库房内。
责任编辑:余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