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章程通讯员谢碧娟)为了争夺儿子的抚养权,父亲竟然找了一个与儿子妈妈长相相似的人冒名顶替到法院立案,结果被揭穿。“偷鸡不成蚀把米”,该名父亲最终被法院给予司法拘留十日的处罚。
据了解,男子张某于2013年6月与一名叫李某的女子相识。2014年5月,两人开始同居,2017年6月生育一个儿子。不久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儿子随母亲李某一起生活。之后,为了获得儿子的抚养权,张某先是以给儿子办理户口手续为由,打电话叫李某将其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原件寄给自己,后于2019年1月29日上午,找来两名女性朋友廖某和许某一同到广东丰顺法院立案,谎称许某便是李某,还出具了李某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企图以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方式来确认孩子的抚养权归张某。
由于许某的长相与李某身份证上的照片相似,法院工作人员便没有对许某的身份起疑,以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予以立案。不料,在诉讼过程中,李某得知了此事,便打电话到法院,说明参与诉讼的“李某”并非其本人。之后,法院承办法官迅速对此案展开调查,最终查明该案确实是张某一手策划找人冒名顶替制造的虚假诉讼。近日,丰顺法院以张某妨害司法为由,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日,并教育批评了一同参与此事的廖某和许某,令她们写下了书面悔过书。
经办法官指出,通过恶意串通,伪造变造证据,捏造事实,伙同他人冒名顶替制造虚假诉讼,此类行为不仅妨害了司法程序,而且严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一经查实,轻则予以司法拘留,严重的将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