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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负责人 与学生共同用餐

武汉晚报讯(记者刘嘉)“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近日,教育部等三部委针对中小学食品安全问题发布新规。3月20日,武汉市已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实行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制度。

据了解,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定将适用于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并做好陪餐记录,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20日,记者从武汉市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会上获悉,武汉市食安办、市教育局和市卫健委近期将组织各区开展食品安全、传染病隐患大检查,做好宣传教育。武汉市还将按《规定》要求,在各中小学实行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制度。

其实,中小学校长与学生共同用餐,在武汉市部分学校已经推行多年。江汉区教育局体卫艺站负责人介绍,该区坚持全面清查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学生餐食供应情况,坚持师生同食同餐制度,还会定期进行师生满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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