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消极减负”如何转变为“积极减负”
学校减负是被经常提起的话题。去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等四部门下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去年12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九部门下发《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被称为“减负30条”。今年全国两会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减轻中小学生负担问题,并提出要整顿线上培训机构。
这一方面表明,教育主管部门对减负问题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减负工作推进难度很大,比较难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如果减负效果很明显,大约就不需要反复强调减负,不需要重拳出击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了。减轻学生负担,是为了学生更有效地学习和更健康地发展,本来应该得到学生、家长和学校的欢迎,实施起来为何困难重重?
减负不是要降低学习的质量,而是要更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这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生负担重,除了学习内容增加或提前学习难度较大的课程以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一些教师未能让学生尽快掌握所学知识的原理并举一反三,因此不得不通过反复练习,以达到“熟能生巧”的目的。优秀的教师可以在短时间内让学生很好地掌握知识,并能够融会贯通,而有的教师只能照本宣科,他们对学生的要求就只能是反复练习,其结果就会导致作业负担重。
在不影响教学质量的条件下减轻学生负担,特别是减少作业的压力,需要有更多的优秀教师,能够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使学生能够更快更好地掌握知识。在不少学校,通过课堂授课和少量练习就能够让学生掌握知识的教师并不多,因此减负需要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现在教师的学历在提高,培训的机会在增加,教师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但是这还不够,要创造更好的社会氛围,让更多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和大学毕业生从事教师职业。
减负不是减少学生在校时间。如果仅仅把减负当成减少学生在校时间,必然要增加家庭的压力。减少在校时间,意味着学生放学时间较早,在家的时间增加,但学生家长一般很难减少工作时间在家陪孩子,校外托管班得以大幅度增加。对于学校来说是减负了,但是对于学生和家长来说并没有减负。
简单地减少学生的在校时间,也会弱化学校的教育功能。在学生成长过程中,学校应该是最重要的场所之一,学生在学校不仅掌握课本知识,更重要的是在学校的环境里得到发展,包括人格的形成、社交能力的提高、兴趣的养成等等,都离不开良好的学校环境的滋养熏陶。减轻学生负担应当和给学生更多的机会联系起来,在减少了学生课本知识学习时间的同时,要相应增加学生的社会活动,减负减出来的时间要更好地用于学生的成长,而不是简单地让他们早放学。减负实际上赋予了学校更多的教育责任,需要学校投入更多的资源和时间,因为让学生上好一次实践课或参加一次社区活动,往往比准备教室里的一堂课更困难。如果没有增加相应的课外教育活动,减负就不能达到促进学生发展的目的。
一些学校在课堂教育之外给学生提供的学习和发展机会还比较少,特别是接触自然和社会的活动比较少,社会上兴起的各种教育培训机构,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学校教育的不足,但是校外培训机构良莠不齐,监管上也存在不小的困难。一些机构设计的活动给学生提供了发展机会,起到了补充学校教育的作用,但也有一些机构只是为了应试,有的机构甚至根本不具备教育能力,对学生的发展不仅没有帮助,反而可能耽误学生的正常发展。有的校外培训机构虽然能够补充学校教育的不足,但高昂的收费把许多中低收入家庭的孩子排斥在外,造成教育的不公平。
减负不仅是减少学生的作业量,不仅是禁止将学校教育提前到学前教育,也不仅是防止校外培训或网上的培训占据学生太多的课余时间,在减负过程中,学校更应对学生有效学习和健康成长发挥重要作用,要通过更丰富的校内和社会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减负应从消极减负变成积极减负,在做好减法的同时要做好加法。如果不能做好加法,减法也很难坚持,单纯地做减法不可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归根到底,减负要为学生提供更多参与校内活动和社会活动的机会,让学生减出的时间过得更有意义,实现更丰富的价值。(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晓毅)
漫画/陈彬
责任编辑:张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