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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首例套路贷细节:借款1.7万却让还款5.5万

原标题:陕西首例“套路贷”细节曝光:借款1.7万却让还款5.5万

据西安中院消息,2月25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韩某某等8人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涉黑案件。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陕西省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审理,更多细节被披露。

西安中院披露,2016年10月,席某某通过网上中介联系到被告人韩某某,于当年10月12日与之签订借款合同,借条写金额2.5万元,借款期限22天,扣除当月利息5000元和服务费1000元后,席某某实际拿到手1.9万元。借款到期后延期两次,席某某两次付息共1.5万元。2016年12月20日,韩某某带领孙某等人找到席某某,为逼其还钱,3人将席某某带到一川菜馆内进行殴打,之后带着席某某开车前往其蓝田老家要钱,未果,返回西安途中再次殴打席某某。翌日凌晨1时许,席某某被挟持到中贸广场一酒店公寓内,下午又被带至长乐西路一专卖店,韩某某等人当着席某某舅舅的面扇其耳光。当晚,这伙人挟持席某某强行闯入其前妻家中,翻箱倒柜,强行拿走飞亚达女表一块、高仿浪琴手表一块,还从其前妻手中强行拿走两部手机。

后来,该涉黑组织成员曹某在明光路偶遇席某某,韩某某等人获悉赶到后一起对席某某欧打,并强行要走其手机和电动自行车。随后,该伙人将席某某带至含光门内一饭庄,强迫其喝酒至醉酒。被带至一足浴店后,席某某又遭扇耳光、凳子砸、烟头烫、夹敏感部位等暴力行为。

2017年7月,向某某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看到朋友圈放贷广告后联系上韩某某,以轿车作为质押借款2万元,借款期限22天,实际到手1.74万元。借款到期后,向某某分两次付利息3000元,之后无法按期还款。当年11月,韩某某指使曹某等人到铜川,将向某某带回西安后对其扇耳光、拳打脚踢。无奈,向某某从朋友处借款2.2万元支付给该伙人。当晚,该伙人又逼迫向某某写下一张3万元的借条。1个多月后,向某某慑于该伙人的威胁,只好向韩某某支付3万元。

在公诉机关指控的多起犯罪事实中,该伙人为催借款不择手段,除暴力之外,强行闯入受害人家中、殴打受害人家属、强行拿走物品等行为很常见。

此外,该伙人在放贷过程中还有诈骗行为。

2017年2月23日,受害人袁某某通过中介联系到韩某某,借款12.5万元,扣除利息、保证金、中介费、上门费等,韩某某向袁某某转账9.2万元,还款期限16天。

双方口头约定用袁某某位于雁塔区崇德坊小区一房屋作为抵押,但韩某某要求袁某某签署委托书委托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将委托书进行公证,还告知袁某某公证是贷款的程序,不会处理袁某某房屋。借款到期后袁某某未能归还,电话告诉韩某某不要处置所抵押房产,并让朋友两次与韩某某协商还款。韩某某虚增债务,垒高还款金额,迫使袁某某无法归还。朋友第一次找韩某某协商时,被要求还款不低于20万元,第二次协商时,被要求不低于30万元。之后,韩某某与叶某某利用在抵押借款时袁某某已签好的相关手续,使用虚假的袁某某离婚证书,将该房屋过户到叶某某名下,并将该房屋出租。直到破案后,袁某某才知道名下房屋早被过户他人。经评估,涉案房屋价值人民币29万余元,韩某某实际骗取袁某某20余万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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