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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飙车漂移 虎门一“网红”被调查

涉事的红色小轿车 虎门供图

明明是在干交通违法的事,为博取网民的眼球吸“粉”,虎门一“网红”竟直播自己飙车漂移的画面。他没想到的是,因为这一举动,他不仅被罚款,他的表弟因为配合自己直播,并因无证驾驶,还被行政拘留15日。

直播飙车漂移被举报

据虎门宣传文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前不久,虎门交警大队接到市民举报,有一辆红色小轿车在虎门地区玩漂移和飙车,不仅危险和扰民,并在网上平台进行直播,影响比较坏。

为打击这一交通违法行为,虎门交警大队安排民警在路上巡查过程中,密切注意涉事车辆。

2月18日晚,虎门交警在虎门万达云城周边路段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停在路边,号牌为冀A6***8的红色野马牌小型轿车,正是近期该大队接到涉嫌漂移扰民的被举报车辆。正当民警对该车进行拖移暂扣时,自称是该车车主的高某出现,而这位高某正是群众举报视频中的“网红”高某。

当晚,民警依法传唤漂移直播视频中的涉事人员高某、李某涵以及高某杰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配合直播者竟是无照驾驶

交警调查发现,原来高某系某直播平台上的一名用户,为增加粉丝,高某于1月3日晚在万达云城路段进行漂移直播。期间,当晚在附近观看直播的一名市民自愿驾驶高某的轿车进行漂移。

而为使漂移视频赚取更多眼球,高某还邀请其表弟李某涵驾驶其堂哥高某杰的奥迪小轿车配合视频的后半段录制,同时在周边观看直播的3名儿童也自愿作为漂移视频中的观众,配合直播录制。

交警在调查时发现,奥迪小轿车驾驶员李某涵竟是无证驾驶。

私自改装车被罚款无照驾驶被拘留

交警在检查高某的车辆时发现,高某改装车辆证据确凿,虎门交警遂依法对高某处以500元罚款,并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其在15日内将车辆恢复原状,再到虎门交警大队查验车辆合格后,方可消除交通违法,继续上路行驶。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李某涵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是违法行为,交警决定给予李某涵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要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尊重生命安全,文明驾驶;同时也提醒各位直播播主,拍摄直播视频吸引眼球无可厚非,但切勿以身试法,否则追悔莫及。(记者 雷元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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