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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经营赌博两天即被查 三人终审各获刑一年

原标题:茶馆经营赌博两天即被查 三人终审各获刑一年

2018年5月,在湖南长沙经营茶馆的李军、刘学军及冯桃生在茶馆中开设赌博场所的第三天就被警方抓获,后因开设赌场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近日,北青报记者获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9月12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李军、刘学军、冯桃生犯开设赌场罪。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2月,刘学军、冯桃生在长沙市雨花区车站南路752号经营香韵茶馆。4月,李军和刘学军、冯桃生商量在茶馆开设电游赌博场所,并约定由李军负担场所租赁费用,剩余利润由三人按占股比例分配。随后,刘学军将茶馆布局重新分隔,李军联系厂家并将赌博机放置于茶馆内。然后雇请他人负责上下分、收银、查看监控以及在场所内巡逻。

2018年5月13日,该电游赌博场所开始经营。仅仅在两天后的5月15日,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便将该赌博场所查获,当场将三人抓获,还抓获多名服务人员和参赌人员。同时,警方还扣押并收缴牌机17台、8人位“单挑王”赌博机1台、单机8人位“打渔机”2台,扣押赃款人民币11869元。后经长沙市公安局认定,以上电游赌博机均系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

2018年10月16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判决李军、刘学军、冯桃生三人犯开设赌场罪,各自获刑一年,并各处罚金两万元。

一审判决后,李军、刘学军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

长沙中院二审认为,李军、刘学军及冯桃生开设以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为工具的赌场,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三人行为是共同犯罪,三人均是开设赌场的发起者,按照比例获取非法利润,均为主犯。2019年2月2日,长沙中院裁定一审量刑恰当,维持原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子渊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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