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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调整部分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本报1月29日讯(见习记者张熙宇)记者从海南省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差额拨款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管理,根据《海南省定价目录》《关于调整省示范和省一级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海口正式调整部分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据了解,由于海口市教育幼儿园、海口市港湾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试行期已满,且两家幼儿园办园等级为省一级公办幼儿园,经费来源方式为财政差额拨款,结合教育成本情况,正式核定其保教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期3000元,自2019年春季入学起执行。同时,海口市五源河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试行期也已满,鉴于该园办园等级为海口市示范园,省发改委重新核定海口市五源河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省一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也就是按照财政差额拨款最高收费每人每学期不得超过3000元。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关于核定海口市教育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关于海口市港湾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海口市教育幼儿园保教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关于五源河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收费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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