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社会需要“孤胆英雄”也离不了“集体正义”
1月28日《北京青年报》“北京榜样·学榜样我行动”专栏报道,去年6月15日上午,北京地铁13号线柳芳站附近,发生了一起持刀抢劫事件。多名群众上演了一场追击歹徒的壮美大剧。
歹徒持刀抢劫,众人见义勇为,最终在付出数人受伤的代价之后,成功制服歹徒,送交警方。这样的一件事,虽然很惊险,很正能量,但是从吸引眼球的角度来看,似乎并没有太“出彩”的地方。但是通过这件事反映出来的一个事实,却让人感到振奋。这个事实就是,在制服抢劫歹徒的过程中,依靠的不是一个人的力量,而是七八个见义勇为者的力量,尤其是在他人已经受伤的情况下,后继者没有围观、没有退缩,而是继续与歹徒搏斗,最终让正义得到伸张。
在他人遭遇困境、陷入险境,或者是面临各种意外突发事故的时候,我们需要有人挺身而出,成为扭转事态、帮助别人的英雄,但是我们更期待一种存在于更多人内心的“集体正义”。换句话说,“孤胆英雄”固然值得赞赏,但是“集体正义”才更加值得期待。就像在这则新闻中,正是众人的“接力正义”,才最终制服了歹徒,避免了他继续伤害最先的见义勇为者。而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只有正义的力量得到更多的彰显与弘扬,邪恶的力量才会被更好地遏制。“集体正义”,恰恰说明秉持正义感的人越来越多,这对心怀歹念者本身就是一种震慑。
如果说“孤胆英雄”孤军奋战,更像是一种“我为人人”,然而人人却并没有为我的话,那么“集体正义”才是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守望相助意识,既是一种延续千年的传统美德,同时在现代社会仍旧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但多少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如果说“孤胆英雄”尚显得稀缺的话,那么“集体正义”就更加难得一见。通过近年来媒体的报道不难看到,当有人寻死跳楼的时候,有见义勇为者积极报警,主动参与施救,但是更多人却甘当吃瓜群众,甚至是催促跳楼者“快点跳”;有人不慎溺水,见义勇为者冒着生命危险下水救人,结果救人成功上岸之后发现,自己放在岸边的手机竟然被人顺手牵羊给偷走了。
“集体正义”的背后是全体受益,是对整个社会正能量的守护,最终让我们每个人的安全感、获得感都得到提升。(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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