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一起交通事故的赔偿案件中,受害方为一级伤残,成为植物人,而加害方并无稳定工作,妻子的退休金每月只有1000多元,还有一个年近九旬的老父亲一起生活,女儿也刚刚从学校毕业,就业尚无着落。面临着法院判决的60多万的赔偿,被执行人也只有一套80多平方米的住宅,如何尽快将赔偿款执行到位,保障受害方后续的医护,在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倾情努力下,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这一棘手的赔偿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家在外地的朱大妈,几年前便同老伴一起来到芜湖照看孙子,转眼几年过去了,朱大妈每天为孩子操劳着,她只想着多分担儿子的家务,让他们能够安心上班。这样的生活却在2017年6月9日晚因一起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而骤然改变,朱大妈身受重创,而再也无法用手抚摸自己可爱的孙子,再也不能倾听儿子的呼唤,她变成一个完全依赖别人护理的重度伤残者。
这起事故的肇事方王师傅也是一个本分老实的中年人,他数年前就从单位下岗,靠着朋友的关系,揽下一些活儿来贴补家用。当时自己的妻子在南京做些家政,夫妻俩虽然辛苦,但是生活还过得去。为了去取焊机,他便于当日晚开着自己的奇瑞轿车,赶到利民路的朋友家,不料将准备晚上到赭山公园里活动活动筋骨的朱大妈撞倒。王师傅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他赶忙下车,紧急将老人送往第二人民医院救护。7月27日出院,后转至弋矶山医院做进一步治疗,12月24日出院,老人被诊断为重度颅脑受伤,已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老人的家人共支出医疗费用448000多元,包含王师傅垫付的42500元及保险公司承担的1万元。
事故责任经交警部门认定为王师傅承担八成责任,朱大妈为二成责任。镜湖区法院于2018年1月受理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并于2018年3月作出判决,确定保险公司应赔偿朱大妈各项损失61万元,王师傅应赔偿朱大妈各项损失60多万元。
该案于2018年4月进入了执行程序。当执行法官通知王师傅到法院,王师傅并没有过多的辩解,他只是说自己履行能力有限,妻子也只是在做帮工,刚刚办理退休手续,女儿也从学校毕业不久,正在找工作。执行法官要求他先履行部分,然后再与申请方协商。几个月后,王师傅交了1万元到法院,他称自己将肇事的车子给处理了,以后自己再找一些活儿,看能否挣到一些钱来交赔款。执行法官经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王师傅名下并无银行存款。法院便对他的一处80多平方的房屋予以查封,王师傅对此也是平静接受。可如何处置这唯一一套住宅,让执行法官犯了难。
朱大妈的儿子在本市一家企业上班,他也向执行法官催问案件进展。执行法官允诺要张贴腾房公告,于是执行法官便通知朱师傅要配合法院处置房产。朱师傅虽未有激烈反映,但他也陈述了自己的处境,自己搬出去,可是家里还有一个年近90岁的老父亲,自己无法劝动他离开。可是不腾让房子,这巨额的赔偿款又如何执行到位?
案件终于迎来了转机。2019年1月2日。在执行法官的沟通下,王师傅及朱大妈的儿子童先生终于坐到一起了,他们面对面商谈,看能否达成共识。王师傅的爱人黄女士及她的两个朋友陪着一道来到法院。王师傅满脸歉疚,他对童先生说,“我家属也是做家政,朱大妈现在需要护理,我家属可以帮助照护。”而童先生认为,自己的母亲如果由王师傅家属护理,假如有什么不周之处,自己的长辈会不答应。后来王师傅家属说,“我们经济能力有限,我们尽我们最大能力赔30万,每年付5万。”朱大妈的儿子童先生对此并没有应承。执行法官便看准机会调停,劝导王师傅说,这起事故让童先生家人承受这么大的伤痛,给多少钱都无法弥补。王师傅再适当增加,王师傅没有反对,而童先生也对此认可。王师傅说,“朱大妈本应该享受天伦之乐,我出了事故,我对不起她,她今年刚过60多了。我希望我尽力赔付,让老人能安度余生。”而童先生也说,“朱师傅也下岗多年,家里就一套房,我们也不是非要他怎么样,他只要尽力赔偿,我们也没有过高要求。”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朱师傅和黄女士与童先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朱师傅夫妇就此起交通事故共赔偿朱大妈46万元,从2019年每年付5万元,直至付清为止。朱师傅夫妇按时分期履行赔偿款46万元后,双方不再有任何赔偿纠纷。
签完协议,朱师傅对执行法官说,“我有了一个目标,我就有奔头了,我和我家人一起努力,每年拿出5万元,也是能够达到的。我一次拿60万,我无法做到。这样让我分期给,我觉得有希望了,我和家属要好好做一份工。”而童先生也表示,这样处理也是最好的效果。而对于执行法官来说,他也感到释然,曾让他担心的难以执行的赔偿案件终于在2019年年初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