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
又是追债讨债高峰期
东莞又有一批欠债不还者被法院曝光!
首先要曝光的是一对父女
其中父亲向银行借款380万
女儿做贷款的担保人
归还300万后剩余80万迟迟未付
有履行能力却赖账19年
如今拖欠的借款及利息
已高达350万余元
面对如此失信被执行人
法院继续调查其财产情况
同时将其重点曝光……
2000年,东莞市东坑镇黄麻岭塑料厂及其法人代表谢叶祥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银行借款380万,在归还300万后,剩余的80万迟迟未付,银行便将其告上法庭,胜诉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但被执行人就是赖着不给。其女谢慕莲作为贷款的担保人,一同作为该借款案件的被执行人,被判承担企业及其父亲不能清偿债务部分二分之一的清偿责任。
经多方调查后,法院于2015年成功拍卖被执行人谢叶祥位于东莞市东坑镇黄麻岭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但仍不足以清偿拖欠的借款及利息。2017年,银行再向法院申请执行,如今拖欠的借款及利息已高达350万余元,由于父女二人有能力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在继续调查其财产情况的同时将其重点曝光。
此外还有其他8人被一并曝光
01、他们有履行能力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他们名下有财产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敦促执行公告
各案件被执行人:
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营造诚信守法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拒不如实申报财产、有财产拒不履行等严重、恶劣情形的如下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并予以公开曝光。各案件被执行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拒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可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0日
如果你认识以上的人
请及时告知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同时年底了
奉劝那些欠债者
有债请及时偿还
大家都不容易
千万不要做一个失信的人
毕竟信用是无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