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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全面启动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

本报1月9日讯(记者龙易强通讯员徐良伟王伟)根据中央要求,2018年底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为进一步摸清海南河长制湖长制“家底”,为国家总结评估做好充分准备,自1月10日起,海南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全面启动、开展实施为期8天的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省河长办派出4名协调员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成立3个工作组奔赴18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深入开展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

为了抓好此次总结评估工作,2018年5月份以来,省河长办认真组织、扎实推进第三方评估招投标工作。先后召开4次会议,就总结评估进行工作协调。提早制定评估细则,征求各市县和成员单位的意见,对照水利部的技术大纲及评分细则反复修改审定,并下发通知指导检查各市县抓好自评估工作。

在市县自评估的基础上,第三方机构对照《海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方案》的5大项17小项赋分标准,对海南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有名”(“四个到位”落实情况)和“有实”(河长履职与河湖管护成效)两个层面的内容进行全面核查。核查结束后,第三方机构将总结评估情况反馈给各市县(含洋浦)。各市县(含洋浦)将根据第三方机构反馈的情况进一步抓好整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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