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3日讯(记者蔡佳栩通讯员黄东)日前,海口市纪委监委对海口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汀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汀在担任海口市秀英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超标准公务用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秀英区商务局违规采购负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汀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