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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初见成效——市三中法院诉前化解首例标的3000万以上民事纠纷

日前,市三中法院通过市高法院纠纷“易解”平台,成功在诉前化解首例标的达3000万以上的民事纠纷案件,目前调解协议约定工程款已支付完毕。近日,原告胡某通过市高法院“易诉”平台向市三中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诉被告刘某、浙江某公司、重庆市永川区两家公司,共同支付位于重庆市丰都县某房地产项目的工程款共计3000余万元。市三中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在材料审查过程中,发现该案已向该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公司的多个账户,有诉前调解的基础,遂决定将该案由“易诉”系统转入“易解”系统,由该院诉前调解工作组展开诉前调解工作。调解期间,调解员首先联系被告方,告知本案的基本情况和保全情况,并将本案已进行诉前保全的情况进行了重点介绍。随后,调解员重点向原、被告阐述本案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诉讼经济成本、时间成本、诉讼保全对被告方经营活动的影响等,分析本案的基础法律关系和诉讼风险,让双方当事人再次慎重考虑是否进入诉讼程序。最终,在法定期限内,原告与被告方通过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随后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金额,全部兑现了欠付的工程款,原告向市三中法院提交申请解除了诉前保全,并撤回了民事起诉。该纠纷在法院正式立案前得到了圆满解决。人民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建设,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举措。市三中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要求,结合市高法院打造的“易诉”、“易解”等便民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的建设和完善,成立了诉前调解工作组,由立案庭庭长担任负责人,由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法院返聘干部担任调解员,全面加强诉前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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