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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院:“小偷偷车身亡失主赔钱”案不存在

原标题:子虚乌有!武汉中院:“小偷偷车身亡失主赔钱“案不存在

刚刚,武汉中院发布通报:引起网友广泛讨论的“小偷偷电瓶车触电”案,是个假新闻。

武汉中院通报:

媒体报道后,我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对媒体报道、评述的“案件”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核查。经查,我市两级法院近年来没有受理过媒体所报道、评述的相关案件或类似案件。我们注意到,报道该“案件”的首发媒体已自行删除了相关文章。

“小偷偷电瓶车触电,家属索赔20万”,其实只要稍经搜索,就能发现,这是一个在网上流传已久的帖子。

最初的故事是说电动车车主不知如何是好,发帖在网上求助。

在流传过程中,这个不知出处的故事一点点“开枝散叶”,渐渐多出来许多“细节”,比如事情发生在武汉,比如车主被告上法庭,比如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调解,比如最后达成了5万元赔偿的协议……

从“故事”变成“谣言”,网上一篇篇自媒体文章里,有着清晰的发展脉络。

昨日,有个别媒体不经核实就把这则谣言当做新闻报道,还煞有介事的采访了法律专业人士,配上了网络图片……更有甚者,有报纸还配发了评论文章,从法律角度对“案件”进行“解读”。随后多家媒体予以转载,引起网友热议。

一个完全是编造的网络谣言,被正规媒体“洗”成了真“新闻”,网络自媒体无数次转载,“轰炸”网友的感官。相关评论毫无主见地被新闻牵着鼻子走,陷入假新闻所设的陷阱,被臆造的冲突所诱引。

新闻怎能如此随意?评论怎能建造空中楼阁?

一个个真实鲜活的新闻是媒体赖以生存的生命线,媒体对新闻进行评论发挥着重要的导向作用。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耳目,媒体传播假新闻无异于自毁公信力,媒体工作者制造假新闻无异于饮鸩止渴,有负党的重托,人民的信任。

习近平总书记向媒体从业者提出“四向”要求时强调:要做党和人民信赖的新闻工作者。制造假新闻,评论假新闻,“四向”皆无。

一个个真实鲜活的新闻是社会树立法治理念的助推器,媒体对新闻的评论发挥着重要的传播作用。近年来新闻舆论监督司法案件,一个个重磅评论让人民群众在讨论中经历了一次次法治公开课,让法治深入人心,关键在于提供的信息全面真实可信。

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平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假新闻和建立在假新闻上的评论,也是如此。

一个个真实鲜活的新闻是人民追求更高水平公平正义的出发点,媒体对新闻的评论发挥着重要的宣传作用。网友的观点在网络上碰撞交融形成共识,对公平正义的大厦不断加深坚实的地基,这离不开坚实的事实基础,没有事实一切不过是海市蜃楼。

网友的正义感不是让人随意摆弄的工具,利用网友的正义感制造愤怒,流量将如同洪水,冲垮人们心中正义的堤坝。

2018年已近尾声,展望2019,风清气正的互联网,需要所有人的努力,更需要坚持原则的媒体,源源不断提供真实信息。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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