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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人无人赡养 法官温情调解巧化矛盾

年关将至,初雪纷飞。居住在彭水县连湖镇年近7旬的廖婆婆却因赡养问题处于尴尬境地。2018年12月6日,二法庭干警一早便前往彭水县连湖镇廖婆婆的家中,帮助廖婆婆解决无人赡养的困境。当天,许多附近的村民听说法官要来家里审案,都跑来围观,村民们高兴地说:“法官亲自到家里审案子,我们不用出门就可以解决困难,真是太方便了”。

2018年12月初,彭水法院第二人民法庭收到廖婆婆的一纸诉状,要求其儿子王某给付赡养费。二法庭接到诉状后高度重视此案,并开启“优先立案”“优先处理”的绿色通道。承办人迅速与廖婆婆及其儿子王某联系,询问案件的具体情况。通过了解获知,王某是廖婆婆的养子,双方因为一些陈年旧事很早便分家居住,起初廖婆婆生活还能自食其力,随着年岁增大,廖婆婆已无力自给自足,而又因为沟通问题一直未与养子王某达成一致,于是一纸诉状将养子王某告上法庭。考虑到廖婆婆年岁已大行动不便,于是二法庭决定到廖婆婆家中进行巡回审理。当天廖婆婆的养子也依约到了廖婆婆家中,承办法官告诉王某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任何原因怠于履行该义务,虽然廖婆婆与王某是养母子关系,但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收养关系,养子女对养父母也具有赡养义务。在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导下,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养子王某愿意每月给付400元的赡养费,并当场就给付了12月的赡养费。廖婆婆一手拿着400元眼睛闪着泪花,一手紧紧握着养子王某的手,双方僵硬的母子关系也一下子冰释前嫌。临走时,廖婆婆满是感激的向二法庭干警感谢道别,感谢二法庭采用如此温暖的处理方式,不仅让她拿到了赡养费,更是修复了多年冷漠的母子关系。

近来年,彭水法院一直秉承着“让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走路”原则,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深入老百姓家中、田间地头等进行巡回办案,彰显了“便民、普法、阳光”的司法效果,真正将法律送到了百姓的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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