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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倾情化纠纷 老人喜领赡养费

安徽法院网讯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长存仁孝心。”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近日,为了确保老人能够尽快拿到生活费,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干警冒着大雾严寒将赡养费送到郑大爷家中。

郑大爷夫妇已年逾八旬,本应颐养天年,却遭遇子女不愿赡养的窘境。2014年9月,二人以年老、体弱、多病,无经济来源为由将四女一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子女支付赡养费和医疗费。该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认为,老人有着渴望子女关爱的强烈愿望,一纸判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通过调解方式促使父母子女重归于好、亲情融洽才是关键。于是,法官先讲法后讲情,与老人的子女逐一谈心,终于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每年支付老人3600元赡养费,并调解结案。此后,老人的子女每年按期将赡养费打给法院账户。由于连续阴雨天气,考虑老人行动不便,故今年的赡养费刚到账户,该院干警次日便亲自送到老人家中。老人拿到钱后喜极而泣:“感谢法官,你们真是大好人,我们也不愿意和儿女闹成这样,谢谢您们帮我们要到了赡养费,还解开了我们和孩子们的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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