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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虚构工程项目骗取网恋女老板100多万获刑

2013年,李某谎称自己为“张晋”且已离异,在网络中与经商的被害人刘某相识并逐渐发展成恋人关系。后其多次虚构工程项目骗取刘某财物171.9万元。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刘某财物损失。

2014年初,李某以做绿化工程需要资金投入为名,向刘某提出借款并许诺月息一分,刘某便向李某的银行账户存入10万元现金。事后,李某以“张晋”名义出具了一张借条。此后,其又多次以做工程需要资金投入的名义向刘某借款,且经常向刘某发送一些虚假的项目进展信息以进一步获取刘某的信任。截止2017年7月,刘某共计付给李某钱财171.9万元。李某收到汇款及现金后,一直未向刘某给付过利息或其他任何回报,并将钱款用于赌博、购买商业保险、为其儿子缴纳购买商品房首付款以及其他日常开支。案发后,其亦未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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