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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法院:历时四年终化解,终本结案不放弃

安徽法院网讯 执行不能≠永久不能,终本结案≠束之高阁,萧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历时四年化解一起标的百万的案件,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满意而归。

2011年李某某借款80万元于陶某某,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陶某某用房产作为抵押,萧县公证处对此债务进行公证。债权到期后,陶某某未能履行债务,李某某向萧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萧县法院执行局立案后,对被执行人陶某某财产进行网络查控,未发现其它可供执行财产,遂对涉案房产进行拍卖,但二次拍卖后均以流拍收场。执行局准备将房产进行抵付,但就房价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于房产交易市场中房屋价格虽高,成交率却低,以致有价无市,李某某认为房产不足清偿债务及违约金和利息,债务已达百万之巨,可流动的资金比房产要有价值的多,而陶某某依据两次流拍的价格,认为房产足够清偿,还有剩余。双方各执一辞,一方想要钱,一方认为房屋价值高,而房屋却未能拍卖成功。最终,萧县法院执行局决定对该案进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陶某某限制高消费,将其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过此次终本处理,陶某某与李某某都冷静了下来,陶某某被列为老赖后,生活处处受限,而且债务利息每天都在累计,李某某守着一张公证文书却拿不到钱,而且近几年房屋价格攀升。这种僵持不动场面对双方是百害而无一利,此时执行法官再去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分析利弊,可谓事半功倍。正如俗语所说,“听人劝,吃饱饭”,双方终于在执行局的主持下达成了抵付协议,双方各退一步,陶某某同意抵付房屋,李某某同意结案。

法院执行局案多人少,案件矛盾多难度大,而且执行有法定的工作期限,如果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都“带着气”“谁也不服”,案件就会陷入僵局,往往穷尽执行措施后,执行法官会选择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人经常会问:“你们这样是不作为啊,我的案子你们是不是就不管了!”

其实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与结果。在终本前,法院会将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其限制高消费。终本后网络查控系统会继续在后台定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等财产信息,执行干警会加大宣传力度,在人流量大的广场、街口张贴“老赖”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电视上曝光,让他们成为“网络红人”、“电视名人”。一旦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立马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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