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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没抓着 自己落网

12月11日下午4时,两名90后在五源河国家湿地公园电鱼被当场抓获,目前海口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已接手该案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处理,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本报记者龙易强

从老城骑摩托车来电鱼

11日下午,秀英区长流镇城管中队王业国在五源河国家湿地公园的日常巡逻中发现,在五源河桥南面400米处,有年轻人背着电鱼箱、手拿电鱼杆和网捞杆正在下水电鱼。见状,他急忙拨打五源河派出所电话报警。

下午4时,在警察和城管工作人员的配合下,2名电鱼违法嫌疑人被当场抓获,违法工具被没收,两人也被警察依法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这两名违法嫌疑人均来自广西,于2016年来琼打工,目前居住在澄迈县老城镇玉楼村,一个出生日期是1994年,一个是1995年。

据了解,当天,违法嫌疑人沈超某听工友说五源河可以电鱼,便约上同乡梁添某,两人骑着摩托车从澄迈老城来到五源河电鱼,打算做菜吃。未曾想,到五源河刚下水就被长流镇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和五源河派出所民警抓获。

俩90后经教育表示悔改

“不知道五源河不能电鱼,也不知道电鱼违法。”两名违法嫌疑人在被审讯时均表示,电鱼只是为了拿回去做菜吃,没有想到触犯到了法律。在五源河派出所警官和秀英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下,他们认识到电鱼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并表示以后不再电鱼,也会将电鱼的危害性告诉工友和周边的人。

下午5时,因涉嫌电力捕捞、破坏渔业资源,五源河派出所将该案件和笔录移交给海口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

海口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陈求芳告诉记者,根据《海口市湿地保护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禁止在湿地内从事炸鱼、毒鱼、电鱼、电蚯蚓等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在湿地内炸鱼、毒鱼、电鱼的,将被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处理,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陈求芳如是说。

湿地公园需大家共同守护

“自2018年3月份五源河湿地公园示范段建成以来,生态环境的大大改善促进了鱼类的增多,同时也出现了部分市民到公园垂钓、网鱼甚至电鱼的行为。”秀英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李丽雅表示,为保护好五源河,在一日三巡查的工作中,通过主动发放宣传册,传播湿地知识和保护理念,提升大家的湿地保护意识。最让她高兴的是,2018年8月,秀英区长流镇城管中队成立了五源河巡查小组,每日8:30-12:00,15:00-18:00对五源河进行值班巡查,针对公园出现的钓鱼、网鱼、电鱼等行为进行管控。

目前,五源河国家湿地公园已设立了7个禁止捕鱼公示牌,以及3块蜂虎保护警示牌及宣教牌;农林、水务、国土、环保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进行不定时的巡查,公园内拉网捕鱼和钓鱼现象已经得到了有效的制止,公园的生态环境在各个部门的努力下,变得越来越好。截至11月初,共开展巡查219次,出动巡查人员515人次,制止违规垂钓及网鱼等行为271次。

同时,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五源河电鱼等不法行为在逐渐减少。当天,五源河派出所出警的郝警官告诉记者,随着湿地保护宣教的力度加强,大家的湿地保护意识在不断提升,以前几乎每天都会因为有人在五源河电鱼、网鱼而出警,现在出警次数越来越少,希望大家都能够意识到湿地的重要性,一起来守护好五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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