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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办公物品 微信收回扣千元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汤南通讯员徐凯奇)“本以为是人情往来的小事情,现在我已经认识到,利用职务便利收钱财的错误行为违反了党纪国法,我很后悔……”提起接受供货商微信转账返利一事,海珠区某街道环监所工作人员郑某娟懊悔不已。

郑某娟是海珠区某街道环监所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负责采购文具、铁链、铁桩等物品,这些物品均由广州市一家贸易商行定点供货。今年4月,海珠区纪委监委接到举报,称某公司与区内某街道的环监所有业务合作关系,公司为了维持关系,打算“买通”郑某娟。海珠区纪委监委立即开展初核工作,找郑某娟谈话。

进入谈话室之前,得知要将携带的电子通信设备暂时交出代为保管时,郑某娟极不情愿,神情紧张,办案人员围绕“手机”“通话”“微信转账”等关键词对郑某娟进行释理和教育疏导,最终,郑某娟主动承认了自己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收受广州某贸易商行回扣的违纪事实。

“这家贸易商行是我们所的定点供货商,商行负责人私下跟我说,想和街道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她主动提出每次采购后,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单笔交易利润的10%用微信转账给我”,郑某娟越说声音越小。

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的大半年期间,郑某娟共五次收到该商行的微信转账款,每次转账均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在环监所采购完毕后的数日内完成,郑某娟因此获利千余元。

2018年5月,接到海珠区纪委监委移交的线索,郑某娟所在街道的纪工委对郑某娟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同月,郑某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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