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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诉《人民的名义》抄袭案一审宣判:不构成抄袭

[作者诉《人民的名义》抄袭案一审宣判 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记者今日获悉,“李霞诉《人民的名义》抄袭案”已一审宣判,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驳回原告李霞的全部诉讼请求。此前,李霞称作家周梅森创作的《人民的名义》抄袭自己的小说《生死捍卫》,并向周梅森索赔80万元,向出版社索赔20万元。但法院判决书显示,两部小说在表达上不构成实质性相同或相似,《人民的名义》不构成对《生死捍卫》的抄袭,李霞关于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团侵犯其著作权的主张不能成立。(记者 宋宇晟)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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