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蔡佳栩)记者从美兰区食药监局获悉,近日,海南中影南方电影城有限公司因出售混入蚂蚁的饮料被该局进行处罚。
据介绍,10月20日晚,该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来到位于海秀东路与蓝天路交汇处海建商业大厦4层的海南中影南方电影城有限公司的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调查,该公司经营的可乐现调机流出的现调可乐里混有蚂蚁,系当班工作人员粗心大意,在销售前没有及时检查,导致蚂蚁被糖浆吸引而爬入可乐现调机。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停止销售可乐现调机的饮料,整改合格之后方可销售。
据了解,海南中影南方电影城有限公司销售给消费者一杯混有蚂蚁的现调可乐饮料,售价7元。因现调可乐饮料无法计算成本,故违法所得为7元,涉案货值金额为7元。该公司销售混有蚂蚁的饮料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关于“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美兰区食药监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元,合计罚没款人民币50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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