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1月8日下午,在霍山县人民法院的接待大厅,一名中年男子紧握法官的手,连声表示感谢,原来这是一位“失联”的申请人,法官将案款执行到位后,费了些周折才通知其到法院来领款的,他在见到办案法官后,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这位中年人姓姚,2014年3月在霍山县某处大楼施工时受伤。2018年4月,法院判决工程承包人刘某和程某共同给付赔偿款1.6万元。案件于9月下旬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多次督促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两人均置若罔闻。11月7日下午,法官将两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两人却相互推诿,法官决定对两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法律的威慑下,两人迅速将赔偿款筹集到位。
法官随即拨打姚某提供的手机号码通知其领取执行款,但号码已经停机。法官于是通过法院的执行网格员及姚某所在村的村书记联系上了姚某家人,姚某家人将此事电话告知了在六安市区打工的姚某。
8号下午,姚某来到法院说道:“我本来准备过春节的时候,来法院问问执行的事,压根没想到法院执行的这么快,更没想到法官还想方设法通知我来领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