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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法院:刑事自诉促多年纠纷一朝结 锦旗相赠谢执行法官解民忧

安徽法院网讯 “张法官,真的太感谢你了,因为你的坚持和努力,我终于把七八年前的货款拿到手了。”11月12日上午,申请人王某将一面写着“心系百姓

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和县人民法院张庆成法官的手中。一起合同纠纷积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圆满执结。

2009年8月,王某与汤某签订了《外墙保温材料产品销售合同》。后王某按合同约定向汤某提供了相应的保温材料,但汤某仅支付了部分货款。截止2011年11月,汤某尚欠王某货款138050元,王某催要无果,遂于2012年诉至和县法院。在审理阶段,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不料,汤某再次“爽约”,且“人间蒸发”。

2015年,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始终没有进展。2017年,张庆成法官接手该案后,高度重视,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汤某家中走访调查,想尽一切办法查人找物。虽然会经常接到申请执行人王某语气不好的电话催问,但张庆成法官每次都耐心安抚王某情绪,并承诺一定会尽最大努力执行到位。

在执行法官多次的走访中,只有汤某的父亲偶尔在家,但老父亲每次均以“汤某欠的钱与我无关,你们法院来找我算什么事情”为由将执行法官拒之门外。同时还声称汤某已经三四年没有回来,逢年过节也见不到他。与此同时汤某的妻子电话也是从来都未打通,执行一段陷入僵局。

后执行法官以涉嫌拒执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但公安机关并未准予刑事立案,于是执行法官引导申请执行人依法启动刑事自诉程序。后该院经调查核实,最终决定对汤某予以逮捕。近日,汤某在滁州某地被抓获,这下汤某的父亲和妻子慌了神,主动来到和县法院,请求法官组织和解。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汤某一次性给付10万元欠款,余款用白酒折抵。

当误解变为信任,当抗拒转为配合,当埋怨化为掌声,这便是对奋斗在执行一线的法官最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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