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一个邮政所营业员贪污60余万储蓄款并卷款潜逃;法网恢恢,15年后,他最终落网,被送上法庭。日前,大渡口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曾某贪污一案,来自市教委、市规划局等多个机关和单位的150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应邀参加了旁听。
被告人曾某于1998年至2003年期间在大渡口区邮政局中梁山支局跳蹬邮政所任营业员,负责该所邮政储蓄、汇兑、包裹、函件等日常工作。2002年2月至2003年8月,曾某利用其经办储蓄业务的职务之便,采取头大尾小,不如实入账的方式,贪污跳蹬邮政所的储蓄款共计619198.34元。2003年8月,曾某潜逃,并将贪污的款项用于个人嫖娼、赌博及逃跑后的日常生活开销。2018年8月,曾某被抓获归案。
该案由资深法官曹百艳担任审判长,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秩序井然。最后,合议庭经休庭合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曾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法院这种以案施教、以案示警、以案说法的方法很好。”旁听人员表示“零距离”接触庭审,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使大家接受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今后一定要以案为鉴,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