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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确权异议征询的通告

海土资籍字〔2018〕503号

拟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琼山区文庄路财税局住宅楼小区,宗地四至为:东至居民地,南至居民地、路,西至居民地,北至琼山县饮食服务公司;面积为435.4平方米。根据原琼山县财政局《报建单》,该宗地原使用权人为琼山县财政局,现使用权人为琼山区文庄路财税局住宅楼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如对上述宗地有异议,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地籍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予权利人办理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

联系人:熊女士,电话:68720583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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