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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当保姆第一天就负“工伤” 被疑“碰瓷骗钱”

原标题:重庆“日薪八万保姆”案②保姆回应:绝非“碰瓷”,只是忘了年龄

余芳在照顾86岁的丈夫

余芳在照顾86岁的丈夫

封面新闻记者 刁明康 重庆摄影报道

重庆北碚人陈英(化名)到沙坪坝人余芳(化名)家当保姆,试用第一天就造成腰椎骨折。

余芳认为,陈英隐瞒自己身体有旧伤旧病,还谎报年龄,将真实年龄减少5岁,目的是“碰瓷骗钱”。

对此,陈英方面坚决否认。

2018年11月5日,陈英告诉封面新闻记者,“雇主方一派胡言,自己绝对不是‘碰瓷’,因为被照顾的病人有一百六七十斤重,给他翻身才造成了自己腰椎骨折”。

陈英的女婿杨先生也向封面新闻记者解释,岳母离家时,身体是好的,年龄报错了5岁,“只是因为本身年纪大,忘记了真实年龄”。

保姆本人:

病人体重超160斤

骨折是给他翻身造成的

11月5日,封面新闻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保姆陈英,希望面对面对她进行采访,但她婉拒。

在电话中,陈英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因为余芳家较远,自己当时本来不愿意去,但余芳的女婿开车来接,还说想耍假,余芳的女婿会开车送她回来,“感觉人很好,才同意去了的。”

陈英说,到了余芳家里,因为上一个保姆要走,余芳就一直劝她赶紧上班,“她说,我70多岁了都能照顾这个病人,你60多岁还照顾不了吗?”

于是,陈英在余芳家里住了下来。

陈英介绍,事发当晚,该给病人翻身了,她喊雇主余芳过来帮忙,余芳不来,她就自己给病人翻身。

“结果,病人有一百六七十斤重,刚一翻,就把我腰扭到了,痛得我不得了。”

陈英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她从来没有给余芳或前任保姆说过自己曾经受过伤,也从未给雇主说过自己受过伤,“我认都认不到他们,我以前也没受过伤,我走得跳得”。

“她们(余芳)说的那些,都是一派胡言。”她说。

保姆女婿:

绝非“碰瓷”

报错年龄只因忘记了

电话采访了陈英后,封面新闻记者又致电陈英的女儿,希望能面对面进一步采访,了解详情。但其女儿王女士也婉拒,并请他丈夫杨先生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

在电话中,杨先生首先表示,对于余芳说自己岳母是“碰瓷”,他认为,“是在讹诈我们,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我岳母的伤是新伤,医院检查结果出来了,还有司法鉴定机关鉴定了伤情,结果显示以前的病症仅仅是本次压缩性骨折的次要原因。”他说,“你想嘛,一个六十几岁的人了,现在腰椎骨折,虽然养好了,但是不能站久了,不能坐久了,以后还有几十年,该怎么办?骗你那两三万块钱,能换来以后的健康吗?”

雇主方提供的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

雇主方提供的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

杨先生说,法院判决下来,岳母承担60%的责任,雇主余芳家承担40%的责任,对余芳一家来说,已经很公平了,但对方不同意,“实在不可理喻”。

“现在她们上诉了,我们就准备积极应诉。”杨先生说,至于余芳方面指责岳母谎报年龄,他认为岳母年龄大,走哪里也不带身份证,“是忘记了自己的真实年龄,绝不是故意谎报”。

责任编辑:余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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