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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被刑拘 涉侵占工作室业务款

原文标题:涉嫌侵占工作室业务款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被刑拘

有媒体报道,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已被警方刑拘,可能涉嫌职务侵占。宋喆目前关押于朝阳看守所。

昨晚9时许,@平安朝阳发布情况通报,称某影视文化工作室向朝阳警方报警称,2012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间,该工作室总经理宋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客户支付给工作室的业务款占为己有。朝阳警方依法受理,经过调查取证,于2017年9月12日对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宋某(男,34岁,北京市人)等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2016年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发布一则微博,指责妻子马蓉与经纪人宋喆存在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并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停止与宋喆的合作。此后马蓉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对王宝强提出反诉,双方的官司与2016年10月18日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至今尚未宣判。作为王宝强前任经纪人的宋喆,在离婚案件中被指与马蓉发生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同时,王宝强在诉状中还指出,宋喆存在隐藏、转移王宝强夫妻共同财产、破坏家庭伤害家人的恶劣行为,致使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据悉,在离婚官司的审理过程中,王宝强已经向警方报案,宋喆于9月11日已被警方控制。

另据媒体报道,今年8月底,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案进行了二次庭审,马蓉不同意和王宝强离婚,称自己还和王宝强有感情。 综合

律师:职务侵占达百万 至少可判5年

何为职务侵占?如果王宝强的原经纪人宋喆涉嫌职务侵占,会受到什么刑罚?昨晚,华商报记者连线了几位律师。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谌江涛律师称,宋喆是否构成职务侵占,主要看他是否有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产非法占有的行为,如果宋喆确实存在这种行为,那么他将涉嫌触犯刑法。《刑法》对职务侵占罪的定义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根据数额不同,会面临不同程度的刑罚,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庞理鹏介绍,在实践中,对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一般表现为侵吞、盗窃、骗取等非法手段,行为人一般依靠的是他的权限、主管、经手的地位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数额较大的起点为6万元,范围为“6万元-100万元”,在此范围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起点为100万元,范围为“100万元-1500万元”,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庞理鹏称,如果宋喆侵占的数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那么他将可能面临至少5年的刑罚,甚至更高。

结合之前已报道的相关情况来看,此次宋喆之所以被警方抓获,是因为工作室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相关线索进行了核实,有证据证明宋喆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刘祚良称,从刑法规定来看,打击职务侵占行为,保护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权利,因此,个人财产权利并不属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宋喆之所以涉嫌职务侵占罪,与其王宝强前经纪人的身份无关,主要是因为其曾经在王宝强与马蓉的工作室里担任总经理职务。在其任职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将该公司的财产转移至个人名下据为己有。当然,该职务侵占行为也可能是王宝强、马蓉婚变期间宋、马二人合谋转移公司财产行为的一部分。

从目前披露的有限信息来看,暂无法判断马蓉是否与宋喆涉嫌职务侵占罪有牵连。因为职务侵占行为要求利用行为人在单位的职务便利。从理论上说,宋喆在单位任职,享有一定的职务便利,其不一定需要马蓉参与其职务侵占的行为。但如果马蓉参与了甚至与宋喆合谋实施职务侵占行为,则与宋喆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共犯,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但总的来说,在目前情况下来谈马蓉的责任还为时尚早。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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