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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受理首票关税保证保险申请 进出口货物可实现先放行后缴税

本报11月7日讯(记者高潮通讯员辜振成)自11月1日起,海口海关全面推广关税保证保险改革,6日成功受理海南省首票关税保证保险申请。外贸企业凭借关税保证保险单向海关办理税款类担保手续,进出口货物即可实现“先放行后缴税”。

据海口海关关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关税保证保险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作为投保人,海关作为被保险人,企业向参加试点的保险公司购买关税保证保险后,凭借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保证保险单》向海关办理税款类担保手续,即可实现“先放行后缴税”。关税保证保险是海关总署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进一步提效降费的政策措施,也是海口海关贯彻落实《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最新举措,可以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给企业更多的担保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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