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掐死妻子留下“永相伴”微信,自杀未遂被救活获刑15年
“我爱你,永远,既然你选择那条路我陪你走,你先走了等我一会,我会跟你一起走。”夫妻俩因为家庭琐事吵架,盛怒之下丈夫王强将比他小十岁的妻子掐死,又给妻子发了这样一条微信后,服用大量药物,将手腕、脚背割伤……
男子掐死小十岁妻子
今年42岁的王强是吉林人,1997年11月7日,王强因犯抢劫罪被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经减刑一年十一个月,于2002年9月25日刑满释放。
2006年王强和比他小10岁的韩雪结婚,婚后很快有了一个儿子。两人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吵架,2011年前后王强和妻子离过一次婚,但三年后又复婚了。
王强一家在大连开发区小孤山中里租了一套房子,2017年9月30日上午,王强和妻子因为家庭琐事又吵了起来。“因为我们离过一次婚,所以我非常厌烦听她把离婚挂到嘴边,在她说出‘你不掐死我,我明天就跟你离婚’的话后,我就异常愤怒,产生掐死她的想法。”王强回忆称,他骑在韩雪身上,压住韩雪上身和双臂,然后用双手掐住韩雪的脖子,“过了一会儿,我发现她腿不踢被子了,脸紫了,右嘴角出血了,我就松手了,我害怕救活后她告发我,就没有救她。”
随后,王强去学校把儿子接回家,儿子到家找妈妈,王强告诉他“我们争吵,把你妈气哭睡觉了。”然后王强给儿子收拾东西,让他去姑姑家过十一,走之前,王强让儿子看了一下母亲,“我看她脸有些发紫,眼角有点泪痕,我跟我妈挥下手就走了。”儿子说。
留下“示爱”微信后欲自杀
王强送走儿子又回到家中,再看到已死去的妻子他后悔不已,于是决定“和妻子一起走”,他还给妻子手机发了这样一条微信:“我爱你,永远,既然你选择那条路我陪你走,你先走了等我一会,我会跟你一起走。”
王强先是大量服用多种药物,之后又用壁纸刀、菜刀分别割了手腕、脚背……10月1日中午,王强迷迷糊糊地接了哥哥找他吃饭的电话,他拒绝了,发现自己没死,就想到楼顶跳楼,于是他光着脚出了门,后来因为体力不支倒在楼道内,邻居发现后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到达现场后,将王强送到医院抢救,在其清醒后如实供述了杀害妻子的犯罪事实。经鉴定,韩雪系颈项部受外力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故意杀人被判15年
2017年10月2日,王强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2日被逮捕。2018年4月6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对王强提起公诉。
虽然王强杀死了韩雪,但韩雪亲属对王强予以谅解,并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王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辩护律师认为:王强与被害人系夫妻,因生活琐事争吵导致案发,本案系事出有因;被害人家属对王强的行为表示谅解;王强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希望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王强因生活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严重地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利,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王强虽具有暴力性犯罪前科,但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认罪、悔罪,且本案系因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悲剧的发生导致了家庭的破碎,真正的受害者是这个家庭年仅10岁的孩子,双方家属及孩子都祈盼被告人早日回归社会,承担起家庭的重任。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综合考虑上述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对王强从轻处罚。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半岛晨报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