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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2万元,事后只肯给4000元女子报警谎称被“强奸”

前两天,金沙湖派出所接到姑娘小美(化名)的报警,称在某酒店内被一名男子“强奸”了。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在房间里,民警没问两句,就发现了问题:现场没有激烈挣扎或者反抗过的痕迹,而且小美似乎有些平静过头了。

“如果真的被侵犯了,情绪不可能这么平静。”反复追问下,小美说了实话,原来是她因为嫖资问题与男子发生了纠纷,才报警谎称自己被强奸。

审讯中,小美说,她和男子是在一款交友软件上认识的,聊了几次后两人互加了微信。之后,男子隔三岔五便给小美发消息,约她出去,但都被小美拒绝了。“后面,他说每个月给我钱,要包养我,但我没同意。”

虽然拒绝了男子的提议,但小美比较拮据,于是她提出可以陪他一次,但要付2万元。双方商定好后,小美如约来到男子所订的酒店房间。

让小美没想到的是,双方发生关系后,男子竟然反悔了。“当时她说是第一次,我才同意给2万元。”男子觉得自己被骗,只打算给三四千元。

“不行,说好的2万,就是2万,少一点都不行。”小美坚持要男子如约支付2万元,并当面转账。

“我现在账户里没那么多,先转4000元。”男子拿出手机,给小美看了自己的账户余额,表示剩下的钱之后再转给她。

房间里,两人的争执越来越大,男子见一时协商无果便想离开。小美立刻上前拦住男子,并表示如果他不肯付钱,就打电话报警称自己被他强奸了。

“一开始只是想吓吓他,但他一直不肯给钱,还说得很难听。”为了报复男子,小美打了报警电话。

目前,两人因涉嫌卖淫嫖娼已被金沙湖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本报记者杨渐通讯员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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