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儿子太“坑爹”,连累智障老父亲吃官司差点还要赔钱!小赵申请信用卡时,带父亲老赵去签担保函。后小赵欠下银行信用卡本金9万多元未还,父子一起被银行告上法庭。而老赵是二级智力残疾,并无给他人做担保的行为能力。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判令小赵归还银行信用卡欠款,驳回了银行要求老赵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儿子找智障父亲担保办信用卡
2014年11月26日,20多岁的东莞男子小赵向东莞某商业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额度为2万元。同年12月1日,小赵又填了一份《现金分期银荷包申请表》,该表系用于信用卡持卡人申请银荷包分期业务。银行审核后,同意授予额度15万元。2015年1月14日,银行向小赵发放了上述贷款15万元。2017年1月,小赵开始逾期还款。
2018年5月,银行将小赵及其父亲老赵告上法庭,要求小赵归还全部本金9.5万多元,并支付至还清之日的利息、复利、违约金,小赵的父亲老赵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小赵承认,确实欠了银行这么多钱,但目前没有清偿能力。老赵在其妻子的帮助下,委托了代理人,称老赵本人属于智力残疾人士,不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银行称,并不清楚老赵是否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老赵一方表示,老赵的名字是小赵握着手写的,银行应当有监控记录当时过程。银行则称,当时的经办人员已离职,监控无法保存四年无法核实。庭审后,银行又称,当时经办人员仍在职,但时隔太久业务量大,经办人员已记不清当时具体情形。
经查,老赵为二级智力残疾人,监护人为其妻子。
法院判令智障父亲无须担责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赵向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及申领贷款,至今欠本金9.5万多元逾期未还,银行要求小赵归还上述本金、利息、复利及违约金,依法予以支持。
老赵为二级智力残疾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中对二级智力残疾的描述为:“二级智力残疾(重度):IQ值在20~35或25~40之间。生活能力即使经过训练也很难达到自理,仍需要他人照料”。以此足以合理判断,涉案担保函的内容、为他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问题显然超出了一个智力二级残疾人士的认知以及独立自理的范围。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应对借款人、担保人进行谨慎审查的义务及能力。综上,法院认为银行并未提交充足证据证明老赵在担保函上签名的行为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或得到监护人追认,故银行要求老赵对涉案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不予支持。
2018年9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由小赵承担还款责任,并驳回了银行对老赵的诉讼请求。判决下达后,各方均无上诉。日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为何涉案担保合同无效?
主审本案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二庭陈燕玲法官称,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债权人担忧债务人的财政状况恶化导致无法偿还债务,常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人进行担保,来保障债权的实现。但债权人往往将关注点放在担保人是否有资产偿债这方面,而忽视了对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民事行为能力的审查。
本案中,老赵为二级智力残疾人士,在庭审中的表现明显异于常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老赵作出的担保,对其而言,并非纯获利行为,而且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明显不适应,应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才有效。银行在与老赵面签担保合同时,理应对其异于常人的表现有所察觉,但未进一步核实就迳行让老赵在担保合同上签名,而老赵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最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记者 尹金钟 通讯员 黄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