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男子被开除公职变身机关惯偷:专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办案人员审讯嫌疑人。法制周报 图
换乘不同的交通工具出逃,购买假身份证搭车、住宿,大热天身穿2层衣物戴鸭舌帽躲避监控,常住可以过夜的洗浴场所……用尽了浑身解数逃避公安追踪的吴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机关算尽,还是栽倒在2018年的这个夏天。
由于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室“情有独钟”,并多次行窃,已查明金额达数万元,日前,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吴某。
被开除后决定当小偷
今年54岁的吴某,是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有大学本科文凭的他,原本在娄底市公安系统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在同龄人眼中,吴某先在公安系统任职,后在高校任教,其事业成就令人称羡。然而,在他平步青云之际,却因个人不当行为被开除公职。
从象牙塔中跌落的吴某,不仅没有反思自己的错误,反而滋生出报复心理走上歪路。
被开除公职后,吴某一下子断了生活来源,经济状况每况愈下。他动起了歪脑筋,自己有机关单位的工作经验,对相关单位情况比较熟悉,何不去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顺手牵羊”? 打定主意后,吴某开启了他精心谋划的行窃计划。
利用专业知识流窜多地作案
吴某曾经学习过“行为心理学”,并在公安机关工作过,社会阅历丰富,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作案时,他出入机关单位行窃犹入无人之境,即便有人注意问起,他都能从容地搪塞过去,因而屡屡得手。
目前,根据警方审讯查明,吴某在株洲市盗窃3起、长沙市盗窃2起(某水利部门、某大学)、湘潭市盗窃2起(某机关二院、某保险公司)。
吴某流窜各地数次行窃,作案对象无一例外皆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当他再次到株洲某机关单位作案时,终于还是栽在了警方手里。
行窃得手后换装购假证出逃
今年8月13日,吴某从长沙坐大巴来到株洲红旗广场。后搭乘2路公交车到达神龙城附近,佯装闲逛地溜进株洲市某事业单位。
进入办公楼后,他一路寻找未锁门的无人办公室行窃,窃得手提包1个,包内有数万元现金、手机、车钥匙等物品。盗窃得手后,吴某先搭乘摩的,后转乘出租车潜逃至湘潭市雨湖公交站。
接下来,他用赃款购买了戒指、眼镜、手机等物品,换掉了作案时的衣服。还在长沙购买了1张假身份证化名陈某用于搭车、住宿时掩饰身份。
与此同时,受害人吴某某发现手提包失窃并报案。公安机关根据案发现场监控摄像头所记录的犯罪嫌疑人影像,及时跟进其行踪并对其行动路线进行分析,终于发现了已换装潜逃至长沙的吴某。
8月17日,株洲警方在长沙市某洗浴场所将吴某抓获归案。
检方提前介入助审讯突破
因该案被盗单位均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天元区检察院于嫌犯被抓当日第一时间指派干警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公安办案人员研讨案件,就案件的侦查方向、证据收集、审讯突破、赃款追缴等关键问题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并对嫌疑人吴某可能存在的其他犯罪事实及赃款藏匿的方法进行了初步研判。
因吴某学历较高,反侦查能力较强,案件取证存在较大困难。8月20日,检察干警与公安刑侦人员一同到看守所提审吴某,经过3个多小时的审讯,成功突破吴某的心理防线,其交代了流窜长株潭等地多次作案的犯罪事实。案发一周内,办案机关追回了株洲某单位被害人损失,同时为案件的后续侦查取证奠定了基础。
目前,长株潭3地公安机关互相协作,进一步完善吴某在3地盗窃的相关证据,并深挖其他犯罪事实。
■检察官建议 “方便之门”还须安保到位
不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大楼里都有摄像监控,有的还有专业的保安门卫。为何吴某作案屡屡得手?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环境看似有安保,但却外紧而内松,对此吴某不仅熟悉环境,小心躲避监控,而且了解工作人员的习惯行为心理,外来办事人员经常出入,往往也就对外人缺乏警惕、防范心理。办案检察官分析: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因为方便群众办事等原因,一般在上班时间和中午吃饭休息时不会关门、锁门,且一间办公室内一般有多人共用,很多办事人员认为短时间出去无关紧要,亦不会锁门。而办公室内不会有监控,作案只需极短的时间。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好不要在办公室内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若有也要随身携带,办公室无人时一定要上锁。相关单位一定要加强门卫和值班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大对视频监控设备的投入和使用,并定期检查监控探头是否完好。有条件的单位要安装门禁系统,建立会客接待登记制度,进而加强防范。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