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汤晓燕通讯员陈宏
张先生三年前曾在下沙某石材公司下单买大理石,付了4000元定金后,说等他通知再送货上门。可他一直没提货,没付过尾款。就在不久前,张先生又来这家店铺买建材,挑选完其它建材后,他拿出三年前的定金单,要求将4000元定金抵扣货款使用。商家一听,为难了。
下完单,顾客掏出三年前的定金单
要求抵扣尾款
10月4日,张先生来到下沙的一家石材公司买石材。他选了一块大理石地砖。导购小杨根据张先生提供的平面图进行计算,一共需要支付15600元。张先生看了看单子,表示价格没问题,就当场支付了10000元作为预付款。
等到小杨写完购销合同,张先生掏出一张4000元的定金单,要求把定金单上已支付的钱款抵扣到货款中。小杨看了看单子,是2015年10月下的单,上面的公章确实是他们公司的,但是,3年前下的单,现在还能作数吗?
老板韩某查了查,2015年10月25日,张先生是来店里选购过石材。“当时他下单买了一款大理石瓷砖,一共是17000元,这4000元就是当时的定金。”韩某说,但之后张先生一直没来拿货,也没有支付尾款,已经属于违约,不存在可以抵扣货款的理由。但考虑到张先生属于回头客,他表示定金单可以抵扣1000元。
张先生一听,顿时火气就上来了:“这4000元是我真金白银付出去的,现在只能当1000元用,这太不合理了。”他要求要么把4000元抵扣货款,要么这次支付的10000元预付款退还。韩某则表示,在价格上无法让步,而且石材已经下单开始切割制作,10000元预付款不能退款。
张先生便打了12345投诉,下沙市场监督管理所介入调解。
他说,三年前付了定金没提货
其实很无奈
随后,下沙市场监管所介入。张先生说自己当年没去提货,是有苦衷的。“当时,我在买地砖的时候,房子还在做水电。所以我让导购等我通知,差不多了再送货。但没想到我刚下单没几天,家里就出了一点事,导致资金短缺。我当时真的没钱了,付不出尾款,所以迟迟没有去提货。”
直到今年,张先生手头上攒了一些钱,才开始装修。“因为有这张4000元的定金单,所以想着还是来这家店买。我想着当时自己也理亏,定金单可能要打个折,但是现在要少掉75%,这也太过头了。”
对2015年的4000元定金,店老板韩某认为,当时韩先生的石料已经制作完成。“我们的石材都是定制的,他不要我们也没法卖给别人。即使支付了定金,我们店也是亏的。”但是韩某也表示,在这件事上,他的店铺是存在部分责任的。“顾客迟迟没来提货,我们应该主动催促。但是由于那位导购在2015年年底就辞职了。走时她没和我说起这件事,直到前几天张先生拿着单子上门,我才知道还有这样一张订单。”
得知事情原委后,下沙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认为,由于张先生在2015年签订合同后,没有及时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定金不予退还。所以,张先生主张4000元定金抵扣货款的理由不成立。但考虑到他在10月4日又在韩某店里购买石材并支付了10000元预付款,工作人员建议双方各退一步,将定金抵为2000元货款。对此,张先生和韩某都表示同意。